建設強勁上升——
購房人重燃希望
對全國成百上千萬苦苦等待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者而言,剛剛過去的這個春天是明媚的、充滿希望的。
夫妻倆年收入約5萬元的李梁兩年前就填寫了《北京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排上了隊,此后便石沉大海。“這幾年竣工的經濟適用房很少,基本上都定向賣給拆遷戶了。我身邊的同事朋友,沒有一個買上的。”時間長了,李梁淡忘了這件事情。
進入2007年,經濟適用房火爆起來。根據規劃,北京市今年將新建200萬平方米經濟適用房,并將在今后3年內新建1000萬平方米。北京市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除了定向賣給拆遷戶,還會拿一部分出來公開銷售。”隨后,位于南三環的宋家莊經濟適用房項目在媒體和百姓的持續關注下完成了選址、批地、定價到開工建設,被看作北京市政府兌現承諾邁出的第一步。
政府對經濟適用房的高度重視和堅定承諾,讓李梁重新燃起了希望。他找出審核表,“如果真像市政府說的那樣建設,這張表過兩年還能有用。”
重新燃起希望的不只是李梁一個人。國家發改委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1—4月,全國經濟適用住房投資同比增長48.5%,同比加快44.4個百分點。在連續幾年下滑后,經濟適用房開發建設出現了強勁上升。
“這是房地產業宏觀調控的成果。”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張元端分析道,通過近兩三年來的宏觀調控,管理部門進一步明確解決全社會的住房問題必須“分類供應”、“兩條腿走路”,一是靠市場,二是靠社會保障政策。各地也相繼制訂了《“十一五”住房建設規劃》,重點就是規劃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進度。今年以來,經濟適用房投資大幅增長,就是住房建設規劃開始落實的結果。“這股熱潮肯定會持續下去。”
銷售有“黑手”——
一個房號賣到18萬元
“建是建了,賣的時候能不能公正是個問題。”欣喜之余,李梁十分擔心。
李梁的擔心并非沒有緣由。經濟適用房銷售向來貓兒膩不少,“住房困難的中低收入者排隊三天三夜買不上,開奔馳、寶馬的富人卻整層整層地買”,成為近年來人們詬病經濟適用房銷售管理時最常用的表述。坊間甚至傳出了這樣的說法:“要是老老實實排隊,一輩子也買不上一套經濟適用房。”
記者在天通苑開發商“唯一指定”的中介公司“北京時代偉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了解到,登記銷售的二手經濟適用房超過1000套,其中不少是5年以內的新房,很多甚至沒有人住過。“你想買什么樣的都有,新一點的舊一點的,大戶型的小戶型的,毛坯房精裝修,都行,價格不一。5年以內的需要你有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5年以上的隨便買,有錢就行。要租的話,房源也很多。”
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里的二手經濟適用房最高已經賣到了每平方米8000元左右,比2680元每平方米的統一銷售價格漲了近3倍。“不是說經濟適用房都是住房困難的人買的嗎?怎么會有這么多進入二手房市場?”面對質疑,工作人員笑而不答。
不僅二手房市場一片“繁榮”,想買一套全新的經濟適用房也不難。無論是在天通苑、回龍觀的小區論壇上還是在“百度貼吧”的搜索框內輸入“經濟適用房”,都能找到許多叫賣經濟適用房房號的信息,售價在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賣家紛紛留下了自己的聯系方式。
記者撥通其中一個電話,對方自稱是中介,有某小區的經濟適用房房號可賣。“樓層、朝向可以選,18萬元左右一個。還可以按面積算,每平方米在售價基礎上加1800元。”“可以先挑房,看中了連房款最后一起付,我們的房號都是從開發商那兒拿的,絕對沒問題。”記者晚上9點多來到這個小區,此人說有房號的幾幢樓,的確整幢整幢都黑著,而在公開的報道中,這個區域的經濟適用房早已售罄。
一位了解此中內幕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現在市場上叫賣的房號主要有3種來源,一是開發商“規小建大”,在實際建設過程中修改規劃,比如把5層的房子蓋成8層,多蓋的并不公開銷售。二是在公開排隊領房號時,開發商雇了大量內部人員或農民工優先排隊,領取并囤積了相當一部分房號。北京就曾出現過某經濟適用房樓盤放號不是從“001”號開始,而是從“163”號開始的怪事。三是一部分領到房號的個人,拿到市場上轉手,通過中介的“門路”將購買者偽造成自己的親屬,辦理過戶即可。
一位做過經濟適用房項目的開發商告訴記者,上述情形完全是可操作的。“不僅在北京,全國都有。”他說,開發經濟適用房項目規定利潤不能超過5%,有些開發商心理不平衡,就“創造”出這種方式,讓經濟適用房變成商品房。“其實5%不少了,因為經濟適用房項目不用策劃推廣、不愁銷售,拿地、稅收又有優惠,幾乎沒有風險。開發商這么做,完全是拿著國家的政策和經濟資源為自己謀利。”
專家分析,這些現象充分暴露出此前經濟適用房銷售管理上的諸多問題,一是定位不清。二是購買資格審核不嚴。
建立監督機制——
保障才不遙遠
從上半年經濟適用房“火爆”的投資開發形勢看,很快大量經濟適用房又將進入銷售環節。百姓紛紛呼吁,“必須讓經濟適用房真正回到需要的人手里!”
為了做到這一點,許多城市已經開始行動了。北京市建委日前就《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向社會征求意見。明確提出,“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機構要負責本區縣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收購、銷售、管理、資格審查和配售”,同時在建設機制上,提出由過去“政府組織、企業運作”改為“政府運作、企業參與”。北京市建委相關負責人說:“分配銷售權回到政府手中,明確了政府職責,同時強調了政府的主導地位,實際上就是強調了經濟適用房的住房保障功能。”
業內人士認為,明確政府回購政策,就使經濟適用房基本失去了升值空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擠出帶有投資目的的假性需求。
根據辦法,弄虛作假、隱瞞家庭收入和住房情況及偽造相關證明的申請人,將被取消申請資格;已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擅自轉租或轉借他人居住的,將被責令退回已購住房或按市場價補足購房款,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構成犯罪的,將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論是管理措施還是懲罰措施,針對性都很強,目的就是要杜絕借購買經濟適用房獲利的可能性。”建委相關人士說,全國其他省市,如河北、武漢等出臺的相關新規定,也基本上是這個思路。“沒有了利益,經濟適用房才能真正分配到有需要的家庭。”
要完成這么多工作,需要政府部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張元端說,“出發點好,目的明確,但實際操作難度不小。所有權力回到政府手中,就要建立起嚴格的監督機制,避免滋生新的尋租和腐敗。”他認為,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必然是有計劃、有步驟的。我國城市居民中低收入缺房戶很多,一下子全部解決顯然是不可能的。“應該嚴格控制供應對象,并建立正常的登記排隊制度,分期分批逐年解決,使低收入者解決住房有盼頭。”
“其實,最后我自己能不能買到并不重要。只要過程公開、公正,最后房子能到真正需要的人手里就行。但愿別一次又一次讓老百姓灰心。”李梁說。(王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