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是否需要單獨過戶?
幾乎所有購買二手房的人都會得到一個回答:不用。中介的解釋是:“維修基金是隨著房子走的,不需要過戶,只要你買的房子產證拿到手了,那么同時維修基金也就已經是你的了。”律師的解釋是:“公共維修基金隨房屋的產權變更而變更,沒有特殊手續。”然而,事實并非如此。
不久前,某銀行來到筆者小區辦理公共維修基金查詢卡,結果引起一片嘩然。眾多購買二手房的業主無法當場領取查詢卡,按照市建委規定,業主需要與原房主持雙方證件去辦理公共維修基金過戶手續。一位業主說:這不是強人所難嗎,房主一家都移民了,到哪兒找去?
《北京市住宅公共維修基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維修基金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工程”。換言之,這筆錢的使用權不在個體業主,支配權也不在個體業主,既然如此,“過戶”豈不是多此一舉?
況且絕大多數二手房買賣時,已在合同約定公共維修基金轉移事項。如前所述,中介、律師也認為維修基金無須單獨過戶,相信九成以上購房人都不知道甚至沒有意識到這項規定。而該政策在落實中顯然也有不小的難度,需要買賣雙方同時出場,對于買房已經有些年頭的業主來說,顯然不太現實,且不說能否找到當初的賣房人,即便找到,對方愿不愿意陪著走一趟尚在兩可。最后的結果很可能是:真正的業主不知道自家小區維修金的用途,而維修金用完需要補充時也勢必混亂。
前述業主認為:照理說,誰是房屋產權人,誰就是維修基金的所有人,因此有關部門應該簡化手續,從實際出發,維修基金過戶時單審核業主身份證與房屋產權證即可。筆者也認為這樣做并無不可。(常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