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24日,宣武區陶然亭街道率先進行住房基本保障工作的試點。昨日,宣武區政府網站上公示了住房保障政策試點的首批180戶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家庭名單,接受公眾監督。據介紹,公示首日有關部門未接到舉報。
公示期間居民可舉報投訴
宣武區陶然亭街道的此次試點嚴格了資格審核程序,實行三級審核二次公示的審核制度。居民申請經適房,要經過街道(鄉鎮)、區縣和市住房保障管理結構三級審核和街道(鄉鎮、區縣)兩級公示后,才能取得住房保障資格。
宣武區住房保障辦公室昨日表示,此次進行公示的180戶經適房申請家庭,是經過街道、宣武區住保辦兩級審核并在陶然亭街道進行初次公示后,符合政策規定的部分申請家庭。公示時間為8月6日到8月20日,公示期間,廣大居民及知情者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的方式向區監察局、區住保辦、陶然亭街道住保辦舉報、投訴。
記者從宣武區有關方面了解到,昨日公示首日情況平穩。陶然亭街道住房保障辦公室工作人員當日下午表示,尚未接到反映住戶問題的舉報電話。宣武區住房保障辦公室工作人員也表示,一旦他們接到相關舉報,會立即反饋到街道住保辦,對住戶的相關情況再次進行核實。
市民提問為何不公布收入
昨日宣武區政府網站發布公示后,一些市民看后反映,因為家庭財產和收入是申請經適房的一個主要條件,但在公示的申請家庭中卻無此內容。
對此,宣武區住保辦一工作人員表示,在陶然亭街道的試點原則中已規定申購經適房的條件,其中包括家庭年收入和總資產標準,公示的180戶家庭的申請條件經過了街道和區住保辦兩級審核,因此公示中并未一家一戶的列舉。同時他也認為,在公共媒體上公示這些家庭的資產和收入也有所不妥。不過,如果市民認為這180戶家庭有資產和收入不符合標準的,仍可以舉報。
據介紹,此前在陶然亭街道進行的街道社區公示中,貼在樓門前的公示表包括了申請家庭收入的內容。(馬力 王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