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保委昨天發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注意近期在二手房市場中出現的“一房多主”、“意向金”難要回等新問題,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市消保委發現,近期有關二手房買賣的消費投訴數量有所增加。從投訴內容看,有些二手房產權關系復雜,還有些房屋性質特殊,都不適合普通交易。專家指出,在購買二手房前,消費者需到房地產管理部門了解有關房屋的“老底”。在房屋產權上,消費者應確認賣房人是否為獨立擁有房屋產權之人,如果與其他人共有,必須與全部共有人訂簽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買的房屋曾被租賃,需了解房屋租賃情況,如果購買時該房屋已出租,只要租賃合同不到期,購買人就無法正常入住。此外,福利房屬于交易受限制的房屋,國家對于福利政策房轉讓年限、買房人資格等有特別規定,消費者必須提前了解。
同時,部分二手房交易合同上的“意向金”也可能給消費者帶來煩惱。市消保委調查發現,目前房產中介經常要求消費者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支付“意向金”,并在相關單據上注明“意向金自動轉定金”條款。部分消費者對此類條款不夠重視,誤認為“意向金”可無條件退回而輕易付款。其實,“意向金”雖不具有“定金”的性質,但依據雙方約定轉為“定金”后,將適用《擔保法》有關定金罰則的規定,消費者應當謹慎支付。
市消保委提醒,購買二手房要注意簽訂好三個合同,分別是與房產中介簽訂的“居間合同”、與賣房人交易的“房屋買賣合同”、向銀行貸款的“貸款抵押合同”。簽訂合同前,可向相關機構咨詢;簽訂合同時,要看清合同條款,口頭約定務必以書面形式寫入合同內容。(任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