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市公安局人口處通報,為了提高出租房主履行治安責任的意識,警方近日將組織全局人口系統、派出所,集中檢查出租房的“五不租”情況。同時,租房人也應提高警惕,避免承租不合法的“黑出租屋”。昨日,北京中原三級市場部研究人士告訴記者,面對10類房屋,租房人一定要慎重。
10種房屋不能租
1.未經綜合驗收、新建的房屋;
2.沒有產權證的房屋;
3.沒有房屋證件的房屋;
4.沒有房屋所有人的授權書,租房者私自轉租的房屋;
5.屬于違章建筑;
6.產權屬于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的房屋;
7.已抵押并且未得到抵押權人同意的房屋;
8.房屋權屬有爭議的房屋;
9.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房屋;
10.被法院、公安機關等依法查封的,有關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房屋。
特別提醒
仔細查驗房東情況
北京中原三級市場部研究人士提醒租房人,產權證是房屋的權屬證件,沒有產權證就無法證明房屋的法律關系,從而就沒租賃的法律基礎。要使租賃關系合理合法,出租人還要持房產所有證件及其他有關房地產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證件,只有獲得了租賃證,出租行為才合法,出租手續才完備。租房者要認真審核房主的這些證件,切莫輕信。(蔡雪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