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銀監會聯合發文,對第二套房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商業用房購房貸款等做出一系列新規定。滬上銀行人士表示,這是近年調控樓市較大的一次動作,但房貸的收緊程度還要看相關實施細則。
記者從建行在滬網點了解到,由于該行總行于央行、銀監會《通知》公布的同時,調整了相關房貸政策,對第二套房的貸款借款人已開始執行 “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的新政策。但該行人士稱,還有待進一步的實施細則來明確“第二套房貸”的范疇。
據了解,目前最大的焦點是對第二套房貸的認定。《通知》要求,判斷是否屬于“第二套房”,主要依賴兩個方面,一是商業銀行在批準個人住房貸款申請后,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央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以便查詢;二是借款人按誠實守信原則在貸款合同中如實填寫所貸款項用于購買第幾套住房的相關信息。
業內人士稱,單憑上述規定,對第二套房貸的認定可松可緊。最典型的是,夫妻雙方各申請一套房貸,或同一家庭內的子女和父母分別以不同人的名義購房,是否屬于第二套房貸。據透露,各家銀行都在加緊制定相關實施細則,最快將在近日公布。由于尚未收到總行的實施細則,有的銀行目前暫停了房貸申請。
據悉,央行曾在2003年《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對購買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應適當提高首付款比例”,并提出,“充分發揮利率杠桿對個人住房貸款需求的調節作用”。但2005年上半年起房貸市場一度持續低迷,部分銀行隨后取消了第二套房貸維持基準利率的規定,改為第一套房貸的優惠待遇。
有業內人士表示,若實施細則較寬松,一旦房貸業務增長出現逆轉,不排除有的銀行在第二套房貸的認定上放寬標準。(卜春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