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中天置業總裁蔣飛涉嫌卷款逃跑的事件引起了市場廣泛的關注。實際上,中介公司卷款逃跑的事件已經不是新鮮事了,從2003年至今,關于中介公司出現這樣的案件時有發生,這一系列中介違規事件,歸根結底都是中介公司挪用客戶錢款進行其他類型投資,最后資金鏈斷裂,導致公司坍塌或卷款逃跑。因此,關于資金監管的問題再次進入了大家的視野。業內人士認為,應盡快落實資金監管,以避免類似的惡性事件發生。
中介誠信屢遭挑戰
從2003年開始,房地產中介行業的誠信就屢次遭遇挑戰。在今年11月中天置業捐款2000多萬元人間蒸發之前,類似的捐款逃跑案數屢見不鮮。
先是2003年11月,堅石公司一夜之間人去樓空。法院審查了600多位證人證言,閱了90多份案卷后,認定堅石公司詐騙房主、房客共258對、516人次,詐騙金額近380萬元。
接著,2005年7月,經營規模在安徽省位居前列、曾被有關部門授予“放心中介”的合肥市桃園房產代理銷售有限公司突然人去樓空,遍布全市的50余家門店相繼關門。該事件直接導致600多名客戶的房款無著,涉及金額6000萬元。
涉案金額最大的當數天津匯眾詐騙案。2006年10月,天津市場上風頭最勁的二手房中介公司天津匯眾卻人去樓空,據天津市政府公布的數據,被匯眾公司欺騙的買賣雙方超過700多對,1000多戶家庭的房產交易資金和房產被套在匯眾公司,直接涉及的資金總數已經超過1.5億元人民幣。
時隔一年,“中天事件”又再一次挑戰了人們的神經,中介行業再次遭遇了誠信危機,行業的警鐘再一次敲響。
上千家中介無“專用賬戶”
今年1月,建設部、央行出臺《關于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規范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后,北京市建委于3月23日出臺了《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暫行規定》,明確了存量房交易資金須通過“專用賬戶”劃轉或是由買賣雙方自行過款;“專用賬戶”雖然由經紀公司開設,但是經紀公司無權挪用“專用賬戶”下的資金,只有在買方取得新產權證、賣方取得辦結單后,才能憑支取憑證到銀行劃轉資金,在整個交易過程中,經紀公司無權挪用資金。
在北京市建委所頒布的資金監管政策中,對于開設“專用賬戶”的經紀公司設置了一些硬性條件:信用檔案無不良行為記錄、注冊資本要在100萬以上、在專用賬戶中存入100萬元保證金;這樣,許多中介公司要么實力不濟,要么通不過審核,不具備辦理資金監管的權限。
可是,據北京市中介行業協會的資料,目前北京有2700余家房產經紀公司,其中以二手房交易為主流業務的大概占到50%左右,也就是說有1300余家,而據記者調查了解到的信息,截至2007年11月19日,獲得資金監管備案的保證機構只有56家(具體名單可以通過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網站查看),而市場上1200余家無“專用賬戶”的中介公司仍然我行我素。
也就是說,除了這56家中介公司之外,還存在者1000多家正在經營的中介公司,是沒有獲得資金監管備案保證的。
采用安全的資金交割模式
實際上,“中天事件”暴露的問題,其實比較簡單即客戶的購房款(客戶的銀行貸款)是直接打到其公司的賬戶,整個房款完全由其公司掌握,缺乏第三方的監管,其公司對于沉淀的房款可以任意挪用,最后導致資金鏈斷裂,才捐款逃跑。因此,購房者如果能采用安全的資金交割模式,就可以避免此類事件發生。
據記者了解,目前北京的二手房市場上,在頒布了有關資金監管的文件后,中介公司已經不允許直接跟房款或者租金接觸。目前僅有兩種資金流轉模式是被允許的。
其一,就是通過“資金監管”的專用賬戶流轉。“專用賬戶”與設立方(即中介公司或擔保公司)自有的結算賬戶是分開的不同賬戶,“專用賬戶”內的資金獨立于中介公司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也不屬于設立方的負債,資金的所有權屬于交易當事人,中介公司無權挪用“專用賬戶”下的資金。其二是交易雙方自行付款。在買賣合同簽約完畢后,買賣雙方自行到銀行,通過開立買方賬戶或者賣方賬戶,買方按合同約定將首付款或者全款存入賬戶,銀行對資金實現凍結;同時,銀行根據買賣雙方約定的條件、以及買賣雙方一起到銀行,銀行給予放款。
據京城理財機構“偉家安捷”專業人士殷小姐介紹,目前參加了資金監管備案的中介公司,可以通過上述兩種方式進行資金的流轉。購房者要盡量選擇有“專用賬戶”的公司進行房款交割。
租賃市場欠規范
據市建委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北京市已備案的經紀機構共2565家,而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的信息表明,符合租賃代理條件的機構只有22家,占比不到1%。
11月21日,北京市建委下發通知稱,今后經紀公司要想開辦房屋租賃代理業務,不僅要繳納60萬元保證金,還必須有三年從業經驗等。早在今年5月份,中介行業協會就下發過該內容的通知,而對于此次重申,業內認為是受深圳中天事件影響。
據鏈家地產副總經理金育松介紹,目前一些不規范的經紀公司對全程代理的操作方法是:對出租者實現月付房租,而對承租客戶要求季付或年付租金,這樣部分資金就會積累在中介手中,用于其他投資,一旦其他行業投資回報不能達到預期效果,就會出現資金鏈的斷裂,最終將出現“卷款逃跑”等局面。
2005年10月22日,佰家經紀公司就是因為拖欠600多戶業主的近300萬元租金被曝光。數十名房主以佰家中介涉嫌詐騙為由向警方報案。
還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小中介對于代理房屋,經常會采取“合作成單分賬”出租。比如一家中介以全權委托方式拿下一套房源,月租1400元,他可能會把這套房源發給周邊幾家甚至幾十家中介公司進行代理出租,租金為1800元,如果其中某一家中介公司能為這套房源找到房客,那么他就可以賺取400元/月的差價,而那家代理公司就賺取代理費,一般是半個月或一個月房租,750元至1500元。
如此,給消費者帶來更大的隱患。因為,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房主最后發現他全權委托的中介卷走了房租,但是他的房子已經由另一家中介租給了房客,屆時不但租金拿不到,連房子可能都沒法馬上要回來。
小中介采用銀行托管
由于參加資金監管備案要交100萬的保證金,一些小中介如沒有實力,也無法參加。這樣的公司,合法的付款方式就是客戶雙方自行付款。
殷小姐告訴記者,目前北京市場上還是存在中介接觸房款的情況。因為,如果交易雙方壓根不知道中介不能碰房款這條規定,還是會把房款打到中介公司的戶頭上。這樣就難免發生資金被挪用,甚至被卷走的風險。
具體的操作流程是買賣雙方簽署《存量房買賣合同》,同時簽署《二手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聲明》。隨后買賣雙方在約定時間內到銀行作資金托管并簽署《資金托管協議》。下一步是買賣雙方帶上《自行劃轉聲明》辦理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按照買方、賣方和銀行之間的約定,在完稅或者出新產權證后,如果買方是一次性付款,銀行將所有款項劃轉給賣方;如果買方是按揭貸款,辦完新產權證的抵押,貸款銀行將貸款就劃轉給賣方。
“鏈家地產”副總金育松表示,購房者如果通過小中介買房,除了要求這些公司與開設了“專用賬戶”的公司進行合作,辦理資金監管,保障資金的安全之外;還可以通過目前許多銀行自身已經開展的資金托管業務進行交易資金的托管,比如工行的“房捷通”二手房資金監管,這種方式也可以保證交易資金的安全。
資金監管急需落實
在北京雖然政府出臺了交易資金監管的相關規定,但執行細則仍未出臺,大多數二手房買賣雙方對于資金監管的重要性并沒有清醒的認識,交易市場仍然存在著較為明顯的疏漏和灰色地帶。
由于北京市執行的資金監管政策中規定二手房交易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使用資金監管專用賬戶,另一種則可由買賣雙方自行交易。“考慮到北京地區的特殊情況,在現階段讓一些經紀公司參與資金監管,是符合過渡階段特點的。”相關主管部門的負責人表示。北京之所以執行兩種資金劃轉方式,并讓經紀公司在銀行開設資金監管賬戶,是在考察其它地區資金監管模式后,結合北京當地特征做出的決定。
不過,政府相關人士也表示,資金監管有利于防范交易風險,保障資金安全。在二手房市場發展的初級階段,尤其需要樹立風險意識,必須完善資金監管的交易細節,縮短政策執行的過渡時間,避免資金監管政策長時間流于形式。資金監管勢在必行,且執行的方式是要在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公平、對等的原則下,由政府監督執行,并設立專門的監管賬戶對交易房款進行監管。(記者 趙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