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在結束了對地市級城市的“摸底”之后,全國住房公積金的工作會議日前在南京召開。此前,公積金貸款的話題在這個城市從未平息過。媒體的質疑、市民的憂慮、開發商的說法、專家們的舌戰……一切都圍繞著南京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新規”而來。自9月實施到現在,南京的公積金貸款情況怎樣了?
是開池蓄水還是斷源節流
9月5日,從各大媒體爆出消息,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于8月28日下發了《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規定的通知》,規定對曾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市民,暫不批準第二次貸款申請。同時將住房公積金貸款計算公式中的個人還貸能力系數由原0.3調整為0.2,貸款額度相應縮減為原先額度的67%。一時間,輿論嘩然。
隨后,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表示,出臺此項政策是為了順應國家對房地產宏觀調控的要求,對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的行為不予支持。另一方面則是因為貸公積金的人太多,導致公積金貸款額度吃緊。
為了收支平衡,嚴控公積金貸款的做法似乎無可厚非。但有媒體指出,在縮減貸款額度的政策下,中低收入者首當其沖。而公積金貸款“只貸一次”,真正傷害到的,恐怕是那些需要改善生活條件的家庭。
公積金的“水庫”缺水,是該斷掉源頭不再放水,還是繼續放水同時開源蓄水?大多數市民似乎更傾向于后者。據統計,去年南京市已繳存公積金的職工人數為100多萬,但所有法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卻超過了200萬,有近半數的職工沒有享受到住房公積金。如果這一缺口得以彌補,不僅能有效解決公積金“入不敷出”的困境,還能讓更多市民享受到公積金的福利。9月6日,南京市就轉發了一份《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歸集工作的意見》,要求尚未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單位,要于12月31日前辦理繳存登記,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蓄水的閘門一開,公積金繳存的“活水”滾滾而來。新規實施3個月,公積金的繳存與發放首度出現了平衡。“現在公積金的個貸比已經控制到了80%左右,是個比較合理的比例,使我們在年底也能應對得比較從容。”南京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向記者透露。
據悉,由于公積金貸款的壓力加大,繼南京之后,浙江、鄭州等地也對公積金放貸條件進行了調整。12月3日,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也下發通知,叫停公積金二次貸款。
是開發商不仁還是銀行不義
年底了,有關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的投訴越來越多。記者咨詢了多家新樓盤,得到的回復均是“只接受商業貸款,不接受公積金貸款”。
對于開發商不接受公積金貸款,南京公積金管理部門也很無奈。雖然公積金管理部門已經出臺了地方法規并申請到了執法權,對阻撓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單位、可以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最高3萬元的罰款,對于開發商無異于九牛一毛。
手續復雜,也成了不少開發商拒絕公積金貸款的理由。商業銀行3天內就可以完成貸款手續,公積金貸款還要逐層審批、證明,并且按照有關規定,商品房期房必須主體封頂后方可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周期長,資金回籠慢,都犯了開發商的大忌。
對銀行來說,公積金貸款也并非“香餑餑”。據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幾大商業銀行受委托發放貸款,只能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利潤比商業貸款要小得多,況且公積金貸款并不作為銀行人員的考核指標,因此銀行發放公積金貸款的積極性一直都不高。
是劫貧濟富還是先天不足
一面是貸款難貸,一面是取款難取。公積金的制度弊端,露出了冰山一角。世界銀行去年年底發布的第三季度《中國經濟季報》說,只有45%的住房公積金被用來發放住房貸款,而且只有17%的繳費者獲得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沉淀的比例之高,令人擔憂。國家審計署署長李金華也坦言:“公積金的使用更多地惠及了中高收入群體,對低收入群體改善居住條件的傾斜力度不夠,未能有效發揮住房公積金在改善低收入職工居住條件方面的作用。”
據悉,我國的公積金制度是借鑒新加坡的成功經驗基礎上建立的。高公積金制度曾使這個世界上人地矛盾最嚴重的國家,實現了“居者有其屋”的理想。但新加坡的公積金制度是以利息的保值增值為基礎的。同時,為了使公積金的天平更多的向中低收入者傾斜,新加坡政府規定,買房的時候只需以10%付現金,10%用公積金就可以貸款。一套20萬的房,只需有兩萬現金在手里。不過,用公積金貸款所買的“組屋”5年內不許轉讓,同一戶人家也不許買第二套“組屋”。
“畢竟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我國的發展只有14年,還是一項很年輕的制度”,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表示,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探討相關調整的可能性。“我們要做的還很多,但不會是去打壓它,而是盡可能地去完善它。”(趙劍波 吳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