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8日電 近日,有報道稱,財政部規定公積金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設。據《上海證券報》報道,對此,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相關人士解釋,準確的說法應為,40%公積金增值收益繳入國庫,并設立專款專戶,用于支持城鎮廉租房建設。
據了解,利用公積金增值收益建廉租的政策一直存在。2001年修訂的國務院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已經明確,公積金的投資增值收益分配有三個方向:一是用于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費用支出;二是除費用支出外60%的風險準備金計提;其余的40%則用于城市廉租房建設的專款專用。另外,和土地出讓金一樣,這部分資金一直沒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
“因為一直以來,一些地方廉租房政策落實不到位,實際建設的廉租房不多,公積金的這筆投入也沒有發揮作用。”一位公積金政策專家介紹。
數據顯示,多數城市在此前的廉租制度中采用了貨幣補貼代替實物補貼的方式。以上海為例,截至今年8月,上海共實現實物廉租房配租350戶,只占全部廉租房配租量的1.7%。
“房屋租金價格一旦上漲,固定的廉租房貨幣配額無法完全保障租者的住房需求。”市場人士介紹。于是,擴大廉租房建設規模再次提上政策日程。
在今年8月開始的土地宏觀調控中,財政部再次提出,各級財政部門加強對住房公積金及其增值收益的管理,并監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扣除計提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準備金后的余額全額上繳同級國庫,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同時,確保將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全部用于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支出。
另據財政部、建設部、國土部的聯合通知,未來各地政府還需要拿出土地出讓凈收益的5%,設立專項賬戶,用于城鎮廉租房建設。(于兵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