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資源越來越緊缺寶貴,而上海不少地方的房屋卻始終無人居住,能不能對空置房進行征稅呢?市政協委員、中科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研究員田偉生今年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議上海征收房屋空置稅。
“所謂房產空置稅,就是對那些買了房子又不居住、長期閑置的房主加征稅費。”田偉生委員向記者表示,土地與房屋資源的空置,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市民“買房難”。
這些空置房,有的是由于中央宏觀調控時,房產商待價而沽形成的房屋空置;有的是少數高收入者房產多無暇居住導致的房屋空置;還有一些屬于惡意炒作和投機房產者囤積產生的房屋空置。“如果對這些房屋進行征稅,將有效解決這些矛盾,同時一旦出臺對空置房屋的普查制度,還能有效反腐倡廉,發現與防止一些問題。因為土地資源是有限的,很多人還沒有足夠的房子住,誰浪費寶貴資源誰就應該繳納高額的稅費。”田偉生委員說。
提案中建議“空置稅”分層次收取。如按照年份,法國目前實施的房屋空置稅的稅率是按照住房的毛租賃費的百分比計算,稅率為:征稅第一年10%,征稅第二年12.5%,其后每年為15%。也可按照納稅主體不同,如開發商和多套房屋持有者分別以不同稅率收取。稅收的全部純收入將由國家改善住宅委員會用于居民住宅建設。
市政協委員、市財政局、市地方稅務局黨委書記、副局長張愛民說,這一建議的出發點非常好,但是新的稅種、稅率設置權限在國家。征收“房屋空置稅”,首先要解決概念問題。即什么樣的房子算作“空置”?如公派出國房子沒人住算不算?給兒子準備的婚房算不算?一個人名下有多套房產不行,過戶給其他人又怎么統計?
“因此在征收空置稅前,應加快建立房產權屬檔案與個人誠信檔案體系,建立個人房產權屬與信用數據信息資源共享平臺。規范了標準和追蹤體系,才有利于監管和操作。”張愛民委員說。
(來源:新聞晚報 作者:王楠 孔同 馮蘭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