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經濟適用房在一些地方成為權貴階層分享的盛宴,為公眾廣為詬病之際,單位自建經適房分配給職工作為“壟斷福利”,卻出現了擴大化和合法化的趨勢。
當北京市新開盤項目均價已突破1萬元/平方米時,位于五環以內的新房售價僅4800元/平方米。這充滿誘惑力的房價,系北京鐵路局為單位職工自建的經濟適用房小區。按單位政策,只要職工將現有住房上交,即可重新獲得分房的資格。這豈止令人產生回到福利分房時代的錯覺,值得警惕的是,在北京普遍存在的單位“分房”正蛻變為國企新的“壟斷福利”。(2月28日《第一財經日報》)
經適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人家庭住房而修建的普通住房。由國家劃撥土地,并減免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因具有社會保障性質,得享此優惠待遇者當具有相應資格。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之規定,須有當地城鎮戶口或市、縣人民政府確定的供應對象;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家庭;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收入線標準;中套面積應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北鐵所謂的經適房顯然有違相關的政策規定。其一,經適房享受者不合格。國家鐵路部門由于壟斷地位一直屬于強勢企業,員工的工資福利遠遠高出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其住房條件同樣超出一般居民家庭,更與住房困難戶拉開了一段距離。從北鐵的分房政策看,職工也并非無房,而是交舊分新。
其二,北鐵的經適房等同于“福利房”,而這種壟斷福利恰恰是以損害國家利益為基礎和前提的。媒體沒有披露其經適房究竟有多大面積,按壟斷企業流行的潛規則看,恐怕會遠遠超出現行的標準。即使以中規中矩的80平米計價,每套房子就比市價節省41.6萬元之巨。也就是說,壟斷國企的員工一次性就可以享有等同于其他普通員工幾輩子勞動收入的一塊大蛋糕。而如此天大利好,一則源于土地收益,二則來自于國家政策的減免。
事實上,建房用地即使屬于企業,仍然是國家資產,屬于全民所有而非企業員工獨享。企業的土地不是用于生產經營的發展,而用于職工的福利分配,顯系違反相關法規的自肥行為。而把國家政策優惠部分用于壟斷高福利企業員工的分配,相應就會導致應該享有者權利的喪失,同樣有害于社會公平。從交舊分新操作層面看,舊房的處置又會成為企業一筆不菲的經營外收入,或重新進入員工的福利分配或作為賬外賬裝進了企業的小金庫。更由于“如何分配,是單位內部的事情”,缺乏公開透明的操作和相應的監督制約,其分配過程容易朝著官本位的方向運行,從而滋生權力腐敗行為。
值得警惕的是,北京鐵路局自建經適房不僅建設面積大,而且歷史久。這一現象甚至在北京普遍存在。近日廣州市長亦明確表態,在廣州只要單位有土地,符合城市建設規劃和土地使用規劃,單位可以自行建房分給員工。可見,單位自建經適房有政府導向合法化的傾向,應該值得警覺。雖然有專家認為此舉對樓市的心理沖擊不可小覷,虛高的商品房價格有望應聲下降。但筆者以為,在相關法規和監督制約機制不健全的當下,經適房早就成為利益集團和權貴階層覬覦的蛋糕,亂象叢生,腐敗高發。再盲目重新啟動已闊別多年的單位建房,顯然弊大于利。縱然有利于遏制高企不下的房價,但其背后滋生的壟斷企業的福利腐敗和由此導致的國有資產流失更是不可小覷。
讓房價回落無疑要打準高房價的“七寸”。我以為,當前與其重啟單位建房分配,勿寧通過健全法規,放低門檻,強力推動個人自建房。事實是,無論深圳首例個人合作建房房價可以便宜到令人不敢相信的每平方米1623元,還是溫州市個人合作建房的成功經驗,都足以證明,這是一條值得嘗試的好路子。(劉效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