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守住全國耕地不少于18億畝這條紅線。堅決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政府工作報告如此斬釘截鐵的表述,讓許多代表、委員深信,土地調控將步入“深水區”,此輪調控中的土地“硬指標”有望長期“硬”下去,并部分觸及土地制度的改革。
粗放不可持續
一些代表、委員指出,已步入重化工業加速發展時期的我國經濟,越來越嚴重地背負上了環境、資源債,特別是土地資源的粗放使用,給我國發展舉起了“紅牌”。
全國政協委員葉建農說,我國經濟增長方式沒有根本轉變,依然以消耗能源資源、犧牲環境為代價,這是難以為繼的。前幾年各地大搞土地批租,房地產業發展迅猛,對地方GDP的短時間拉動效應很明顯。“但土地是有限資源,如果批租完了,今后的經濟快速發展又如何持久?”葉建農感慨地說。
全國人大代表黃方方痛陳了當前土地利用中的種種弊病。他指出,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為,批多用少、長期占而不用的現象比較突出;講排場,比闊氣,不少地方存在“面子工程”;土地閑置情況依然存在;不少土地低效利用;低水平重復建設造成的土地粗放利用等等。
“調查表明,全國共有各類閑置土地395萬畝,相當于現有城鎮建設用地總量的7.8%。另據估算,我國城鎮土地至少還有40%的潛力。此外,還有因各種人為因素造成廢棄的土地約2億畝。通過土地整理,可以保障發展所必需的用地。”致公黨中央在一份提案中揭露了土地浪費的“冰山一角”。
全國人大代表王永昌的話道出了許多代表、委員的心聲。他說,節約用地是新一輪發展的新機遇。誰在這個問題上覺悟得早,誰就會贏得發展的優勢。今后應致力于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少用地、不用地,優化用地,使有限的土地得到更充分的利用。
底線不可逾越
土地的粗放使用造成了耕地數量的銳減,一定要守住全國耕地不少于18億畝這條“紅線”,不僅是政府工作報告所強調的,也是未來發展所需要的。
全國人大代表劉滿倉說,中國有13億人口,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要解決這么多人的吃飯問題,沒有足夠的耕地是不行的。“從根本上說,18億畝耕地保障的是中國人民的生存權,這話一點也不夸張。”
黃方方代表認為,預計到2020年,中國人口有可能達到16億。從目前農業生產和技術水平來看,只有保持18億畝耕地才能實現糧食自給。
王永昌代表對此深表贊同,他舉紹興市的例子來強調這條底線不可逾越的緊迫性。他說,2006年,紹興市人均GDP3.86萬元,人均耕地只有0.75畝。現在全市只剩下47萬畝耕地可用于二、三產業和城市建設。按照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這47萬畝耕地要用14年。但是,紹興市2003年一年就用掉10萬畝。照這樣的速度,5年后紹興市就無地可用了。目前,紹興市正通過大力發展科技型企業、優化利用現有土地等方式來解決土地緊缺這個“成長中的煩惱”。
政策不可打折
代表、委員們指出,要守住18億畝這條底線,要改變土地粗放使用的狀況,就必須嚴格執行近年來的各項土地調控政策,杜絕“政策折扣”現象。
國土資源部部長孫文盛表示,今年將著力抓好已出臺的土地調控政策的執行,不會再出臺更強硬的土地政策。
去年以來,公布土地供應目錄、規范土地出讓收入、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等土地調控措施頻頻出臺。
全國人大代表王松林說,把土地作為參與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把國土資源部門作為參與宏觀調控的重要部門,是中央對國土資源部門職能的重大調整。
他建議,要從五方面來執行好中央的土地調控政策。一是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也就是控制總量;二是抓好建設項目的準入標準。對有利于經濟結構調整的項目,要保障用地;三是千方百計盤活存量,制定并實施鼓勵盤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四是利用市場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當前,最重要的是抓好工業用地的招拍掛出讓;五是抓好對土地利用的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的結果與地方政府領導班子的政績相掛鉤。
體制尚需改革
一些代表、委員指出,從深層次上說,要實現節約用地還需要進行土地制度、財稅制度、政績考核制度等方面的體制改革。
全國政協委員李志明指出,不少地方政府通過推高房價、地價來獲得賣地收入,根本不顧及資源的節約利用。全國人大代表張文成說,在保護耕地問題上,目前地方政府落實政策不到位。很多地方政府把農村土地作為“搖錢樹”,隨意修改規劃,擴大儲備土地的面積,把土地出讓金作為經營城市的資本,有的還大搞“形象工程”。
“土地財政”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熱議。不少專家指出,由于地方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高度壟斷,集體農地轉為非農建設用地只能通過政府征用;而地方政府征用土地的普遍做法是,從農民手中低價拿地,然后高價賣給開發商或其它投資者。去年全國土地出讓總收入達5800多億元,凈收入達2100多億元。
李志明委員說,這與單純追求GDP的政績觀有關,一些地方政府之間存在攀比經濟發展速度的現象。全國政協委員謝俊奇建議,完善土地資源管理應多管齊下。比如,調整財稅政策,健全地方政府政績考核機制;嚴格規劃管理,實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用地總量,盤活存量土地,優化用地結構和布局;完善土地市場運行機制,發揮市場在配置土地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費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