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青年報》3月25日報道,19棟色彩亮麗的別墅曾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北溝一村的驕傲。可如今,村民們卻滿面愁容,他們已無力歸還為建別墅而欠下的貸款。43戶村民中,已有17戶不得不賣掉別墅來還債。
當住在別墅里的低收入農民已經沒有了當年的興奮,當高額的銀行貸款成了壓在他們心中的一塊大石頭,他們顯然也都已經成為貨真價實的“房奴”。
農民當房奴,可能要比城市里的“房奴”更凄慘。比如,北溝一村每戶年收入約在7000至8000元,而每年償還貸款利息就得6000至7000元。同城鎮居民相比,他們所處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薄弱,醫療支出與撫養支出更將難以為繼,發展后勁更將不足。讓低收入農民住別墅,雖然也是打著“新農村建設”的旗號,但在實質上卻是“政績工程與形象工程”的變種,此舉不但沒有真正惠及農民,反而會傷害農民。
令人痛惜的是,北溝一村并不是孤案。比如,福建漳州市西坑村過去是福建省聞名遐邇的模范“小康村”,“家家住別墅、人人蓋新樓”的山鄉新景曾引得眾口稱贊,但是由于舉債修建別墅,村民卻無力歸還貸款。
一些鄉鎮盲目以西坑村別墅群為樣本,“號召”村民貸款建房,搞“一刀切”的標準化新村建設,終因財力不濟造成部分“爛尾村”,農民既丟了安身之所,又平添新債,苦不堪言。在全國的很多地方,“蓋別墅、建新樓”似乎成為新農村建設的全部,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誤區。新農村建設應切實做到以人為本,要牢牢抓住發展經濟這個最根本的環節,使農民的生活質量與農業發展得到同步提高,不能因為超前改善居住條件而浪費掉發展經濟的啟動資金。試想,如果斷了經濟發展后勁,如何去建設新農村? (顏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