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抓緊組織有關城市著手編制年度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于4月中旬以前呈報國務院。
國土部有關負責人同時表示,今年將繼續推進土地審批制度改革研究和征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今年是報國務院批準城市建設用地審批方式調整后的第一年。國土部提出,年度用地編制工作須按照調整后新的審批方式和國土部《關于調整報國務院批準城市建設用地審批方式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進行。
國土部要求有關城市國土資源部門在編制方案時,要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和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參照城市上年新增建設用地量和提出的2007年度計劃指標建議,統籌協調、區分輕重緩急,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區位和用途。
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正式下達后,應及時修改完善方案,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下達的中心城市年度用地指標范圍內。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部門還要加強對有關城市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編報工作的指導和督促,保證工作進度。
國土部耕地保護司司長潘明才指出,今年將組織開展對省、區、市基本農田面積的核查工作,全面啟動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
同時,將進一步嚴格審查報國務院批準的建設用地,發揮土地供應參與宏觀調控的重要作用;繼續積極推進土地審批制度改革研究和征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抓好糾正征地中損害農民利益問題的工作。
國土部還將加強對地方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抓好對基本農田保護有關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抓好對批后用地的核查和耕地占補平衡考核;抓好土地開發整理復墾有關資金和項目的監督管理。(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