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中“金九銀十”的裝修旺季,家裝市場的繁榮也一如既往地到來。每到此時,由房屋裝修引起的各式各樣的糾紛,也會像一幕幕按時開演的情景劇,在人們身邊上演。
由于房屋裝修涉及的方面眾多而且瑣碎,城市里狹小的居住空間也會使裝修這樣的“家務事”牽扯上鄰里、物業等多方關系。而市場上大大小小的裝修公司、“游擊隊”魚龍混雜,行為的不規范,更加劇了引發糾紛的可能。記者搜集了一些發生在身邊以及讀者提供的裝修案例,并請專業的法律人士作出了點評,希望能為廣大讀者提供一些借鑒與指導。
●案例1●
裝修噪聲讓寶寶遭罪
黃先生:我家最近喜添一位小成員,上個月才剛剛出生。可是最近兩天卻遇到了一些麻煩:我家的樓上正在裝修,大概需要兩個月。但大家都知道,嬰兒不像大人,成天除了吃就是睡,白天大人受點噪音干擾也就算了,可是孩子需要睡覺!整天嗡嗡作響的裝修噪音弄的我家孩子不停的哭,睡也睡不著。和樓上裝修的業主協商了一下,問了問可不可以推遲一下裝修的時間,畢竟我們家現在正處于非常時期,可是無功而返。現在我很是苦惱,請問我們樓上的住戶對我家構成侵權嗎?如果運用法律手段的話,有什么法律依據嗎?樓上現在的裝修時間大概為早上8點到中午12點,下午2點半到晚上6點,這個時間我查過小區和業主的協議上有規定,他所裝修的時間是符合規定,但是我們小區已經是好幾年的老小區了,不知道這個裝修的時間表是否仍然有效?我是否可以對其起訴?他們是否可以推遲裝修時間?
●律師解疑泰和泰(北京)律師事務所賀鵬
裝修噪音擾民問題,由來已久。從法律上說,居民室內裝修噪聲,屬于社會生活噪聲類污染。根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總則第四十七條規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對違反本規定,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并處罰款。”除此之外,該法第六十一條還規定:“受到環境噪聲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損失。”
從本案的實際情況看,如果樓上業主在周末和法定節假日仍然進行裝修,造成裝修噪音污染,屬違法行為,應當停止裝修;如果樓上業主僅在案例中說明的時間內進行裝修,應當說是符合“限制作業時間”的規定的。當然在這種情況下,樓上業主也應當盡量減輕對周圍鄰居的噪聲干擾。本案中受到噪聲影響的家庭,完全可以收集噪聲是否超過了國家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證據,以此為依據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此外,盡管裝修噪音防治有法可依,但小區居民之間互相理解和溝通,彼此體諒和寬容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
●案例2●
水電改線大大超出預算
張先生:我家建筑面積二居一廚一衛103平方米,使用面積75平方米。裝修找了一家裝修公司。我的裝修合同報價中不包括水電,這家公司的設計人員也沒跟我說大概需要多少錢。現在水電改下來是3600多元,遠遠超出我的預期。我隔壁一戶115平方米二衛一廚的三居改下來才2000元,改動的長度比我多多了。而且這家公司還在報價的明細欄最后備注部分說報價不包括5%的稅金,而這些簽合同時他們一點都沒提過。報價明細都是在我簽合同后快一周了才給我。現在我的裝修費用已經快兩萬了,卻只做了很基礎的幾件事:門窗、鋪地板、刷墻漆、貼廚衛瓷磚、一個1米的門廳柜、10平方米的隔斷墻。
●律師解疑泰和泰(北京)律師事務所蒲莉
本案實際上是一個草率簽訂家裝合同,在發生糾紛時業主處于被動地位的例子。在家庭裝修中,一旦業主與裝修公司發生了糾紛,合同是維護業主合法權益的最有效武器。因此,業主在簽訂裝修合同時一定要十分仔細,絕不能草率簽字。
在簽訂合同時,業主應當注意:(1)盡量明確裝修的具體細化要求,即究竟包括哪些施工工程;(2)明確裝修工期;(3)對于作為合同附件的施工主材料報價單,應當盡可能的具體明確,列出裝飾材料的規格、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總價等;(4)對變更項目的詳細說明、收費標準等;(5)合同價格的詳細構成,防止裝修公司將其應納稅轉嫁到業主身上。
該案例說明,裝修合同可謂一字千金,業主一定要仔細,不能以口頭約定為準。在簽訂合同前,應當明確合同內容,不能在尚不明確的時候草率簽訂合同。
(高彤 衛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