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建設部和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都曾表示,“小產權”、“鄉產權”房屬于違法項目。北京市國土局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對北京18區縣的“小產權”、“鄉產權”房的摸底調查已經開始,老百姓也可以舉報。
集體土地建房只能農民自住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表示,對“小產權”、“鄉產權”項目的全面調查近期就將開始,調查的范圍涉及2003年2月以來所有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住宅項目。調查完畢后,再形成對違規“小產權”房的具體處理辦法。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明確指出,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的住宅,只能農民自住,不能對外銷售,對外銷售的無論打著什么幌子都是違法的,老百姓千萬不要上當。
出租“小產權”項目納入調查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負責人趙玉虎說:“‘鄉產權’和‘小產權’都是打著合法的外衣,說我們是利用農村改造、舊村改造,新農村建設,但是真正來講,都是幌子。新農村建設都是用于本村村民自住的,它不是對外銷售的。”此外,針對近期有些“小產權”項目為了規避調查,打著長期租賃的旗號進行房屋銷售,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也已經把所謂出租“小產權”房的項目納入調查范圍之內。北京市國土資源局還表示,老百姓或媒體也可以通過有關渠道對自己了解到的違規開發銷售的小產權樓盤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