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益江路某居民小區401室,70平米的屋子里,放著兩張上下鋪床和兩張單人床,6臺電腦和必備的桌、椅,這里住著今年畢業的6個大學生。
“房價太高了,買房子是想也不敢想的。現在一個月工資3000元不到,要是在離單位近的市區,一個人租房就要2000元,吃飯都沒錢了。現在查得這么厲害,還不知道下一步住哪里去呢。”一位叫沈杰的男青年說。
高房價下的“群租”生活
“購房難”一直是打算定居在大都市的中低收入人群面臨的最大問題。而現在,“租房難”也迫在眉睫。最近,“群租”成了居住在上海的年輕人的焦點話題。
實際上,像沈杰這樣的情況還算不錯,在上海的一些居民小區里,“群租”現象十分普遍,幾十平方米的房子里住20幾個人也不少見,甚至有人將廁所、廚房改造后也擺上了床。
據了解,僅上海市普陀區中遠兩灣城里的“群租房”就有520余戶,共分割成3500余間,居住著3800余人,由于人多環境差,在樓道里隨地扔垃圾、大小便,清潔工難以清理,曾發生20多名保潔員集體辭職、群租房起火等事件。
位于浦東新區花木街道的上海綠城小區,目前交付使用的一期、二期共1980套住房,群租房就達到250余套。
根據上海市消防部門對閘北區、浦東新區、閔行區、普陀區的調查發現,1/3以上的小區存在群租現象。調查發現,群租現象主要分布在三個區域:市中心區新建小區、交通便捷的街道和中高檔小區,此外還有城鄉接合部及農村地區,商鋪、飯店娛樂場所、工廠、工業園區周邊的“集體宿舍”區。
上海市消防局的專家介紹,群租房擅自改變建筑結構,使用非耐火材料隨意分隔房間,入住人數大幅增加,火災危險增大,一旦發生火災,人員難以及時疏散逃生。
今年7月26日晚11時34分,上海市松江區一農民私宅因電動助動車在充電過程中,連接充電器的移動接線板電源線短路,引燃周圍可燃物,發生火災,造成6人死亡。而失火房間正是房主在自家3層樓房旁違章搭建的一個50多平方米的房間,被分隔成3間,居住有3戶人家共7口人。
制造垃圾、噪音,混亂作息擾鄰,公共資源超負荷利用和損壞,這是不少小區居民、物業抱怨“群租”的主要原因。
上海市民周先生的樓下就住著群租戶,一個三室兩廳的房子住了20多個人,廚房、客廳、陽臺被隔成5間,沒有抽油煙機,每天燒飯的時候周先生家就跟著遭殃,房間里到處是油煙味;為了便于計算電費,各“家”都有電表,房間里電線亂拉;電梯本來是兩梯三戶,比較寬裕,但是一下子增加二三十人用電梯,就非常不方便了。
一紙《通知》引發的爭議
日前,上海市徐匯、浦東、閔行、楊浦、寶山等區先后開始整治“群租”行為。而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也專門下發了《關于抓緊完善業主公約,增補規范租賃行為相關條款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對2005年版的《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示范文本進行增補,新增一些制約“群租”的新條款,如人均承租面積必須符合標準、業主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原設計功能和布局等。
沒想到,這個《通知》卻引起了一場軒然大波,各界人士爭論不休。其中引起最大爭議的就是增加了“一間房間只能出租給一個家庭或一個自然人,出租給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的條款,按照當地媒體的解讀,這意味著即使是好朋友或者是男女朋友也將不能租住一間房。
記者注意到,實際上,引起廣泛爭議的這個條款只是對2005年版的《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的示范文本進行增補,而示范文本并非強制使用,只是供各小區的業主大會在起草和制定《業主公約》時參考使用的。
海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琳表示,《業主公約》是全體業主對小區管理實行自我治理的“憲法性”文件,必須基于每一位業主的真實意思表示來起草、討論、審議和表決通過。當政府部門的“示范文本”并不具有示范價值時,作為房屋出租方的業主完全可以不予理會,而另行起草。所以,《業主公約》是否應補入制約“群租”的條款,決定權全在業主,而不在政府。
不過,記者還注意到,“一間房間只能出租給一個家庭或一個自然人”的規定其實出自上海市房地局在2006年11月30日公布的《關于加強居住房屋租賃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它第一條就規定:“居住房屋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分門進出的客廳、廚房間、衛生間等均不得單獨出租;一間房間只能出租給一個家庭或一個自然人,出租給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積不得低于5平方米。”
“總不能讓我們沒地方住吧”
上海市房地局表示,之所以下發《通知》,是針對當前住宅租賃中暴露出的分割搭建、二房東轉租等突出問題,引導業主通過自律,進一步加強對住宅小區“群租”現象的整治力度。
在《通知》中,上海市房地局還授予物業公司對房屋裝修和租賃備案的管理權限,明確對違反公約出租或轉租的,業委會可書面責成業主或承租人立即終止租賃行為。
上海市房地局表示,此前部分小區已經試驗通過《業主公約》或者《業主臨時公約》對租賃行為進行約定,并且取得了成效。
對上海市房地局的新政策,支持者和反對者皆有,支持者多為群租的“受害者”,如前文所述的周先生,對新政策拍手稱快,但反對者的聲音卻更為響亮。
“為什么那么多房客選擇群租?如果不是經濟窘迫,誰愿意一群人住在一起分享那么一點私人空間?群租實際上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一位網友說。
“租房人的主體應該是那些外來人員以及一些城市低收入者,這些人大多數收入不高,生活艱辛,往往無力租住大房子。群租不過是為了節省開支,減輕生活壓力。特別是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更是這樣。”另一位網友說。
反對的聲音稱,收入低、買房難、租房難是一些年輕人不得已選擇“群租”的一大原因。為了生存,這一人群不得不壓縮租房成本。若對“群租”一網打盡的話,會直接影響這一人群的生活。
在我國大中城市,特別是以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大都市為代表的高房價城市,出現了越來越嚴重的“群租現象”。從流動人口數據顯示的情況來看,上海常住的流動人口大約有500萬人,其中60%以上的外來流動人員需要低價的租賃住所;廣州的流動人口已達到360萬人;北京市的流動人口總量為510萬人,在這樣大的市場需求下,“群租”現象勢必愈演愈烈。
畢業于大連海事大學的王斌表示,選擇“群租”是不得已之舉。他孤身一人來上海時,通過中介介紹,和10個素不相識的人在80多平方米的被隔成6間房的地方住下。隔開房間的木板材料很差,輕輕拍一下都會發出回聲,由于都是木板墻,一旦有火情,非常危險。而且這堵墻只能隔斷視線,卻不隔音,隔壁說話的聲音一清二楚。
就上海而言,根據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最新畢業生工資指導價位,2006年大學畢業生工資收入“中位數”為每月2107元,而在上海內環線以內,一居室的住房出租價格一般在每月1500元以上,在中環線以內也要上千元,再加上水電煤費、通信費、交通費等日常開銷,花費甚大。而對于收入更低的外來務工人員來說,租住一間單獨的房子更是難上加難。
“總不會讓我們沒地方住吧?”看著小區里成片的空房子,王斌有些疑惑。
“群租”問題根本上是廉租房問題
據了解,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上海甚至產生了一些“職業二房東”,有些小區甚至形成了“二房東聯盟”,壟斷了小區大部分的毛坯房或者二手房,然后進行改裝,再高價分租出去。
在上海市某小區,一個二房東用3000元租了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兩室一廳,然后把廳隔成兩間,廚房算一間,就變成了五室戶,再轉手把原來的兩室每室1200元、新辟出的三室每室700元轉租出去,每月很容易就可以掙1500元。這個本來每月3000元的兩室一廳,如果兩戶合租的話每戶1500元就可以拿到手,并且可以合用客廳、廚房和衛生間。而現在居住與原來相同大小一室的房租是1200元,但是沒有客廳和廚房,衛生間也要5家合用。
上海大學社會學系的顧駿教授認為,“群租”問題根本上是廉租房的問題,“群租”只有在廉租房的基礎上才能解決,而且城市中心應該有“貧民區”的存在,“城市中心就應該有一大批人,住的面積在五六平方米”。他表示,不要去管群租本身,而要去管群租帶來的消極后果和它的派生效應,“不要說‘群租’是不允許的,而要說‘群租’里的不安全是不允許的,打擾別人是不允許的,但‘群租’本身和他人沒有任何關系。”
顧駿指出,現在有很多商品房的“群租”,正是向“貧民區”的回歸,“群租”的對象正是一部分沒地方住、收入也不高的人。顧駿主張對這樣的現象不應嚴厲處理,而應該加強管理。他建議政府在市中心建立一些小面積的公寓,每個單元五六平方米,提供給中低收入者。“如果政府不能給中低收入者提供足夠的廉租房,就應該由市場本身自發解決。”
上海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會長、高級經濟師蔡興發表示,像“群租者”這樣的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必須納入公共產品提供的范疇中,有關部門可通過盤活現有公房、收購二手房等途徑,多渠道落實住房房源。
上海市政協委員莊子群則認為,“群租”現象的產生,實際上反映了很多城市低端房地產租賃市場供給的不足。剛畢業的大學生、外來務工人員等低收入群體都具有巨大的租房需求,可將城市配套建設或者將整幢存量房、空置廠房改造成“青年公寓”、“白領公寓”、“畢業生之家”等,滿足社會需求。
也有網友建議,政府在禁止居民住宅群租的同時,應該大力發展外來建設者的廉租制度,可以利用現有的空置房屋進行統一改建,讓有資質的物業公司進行管理,租給還沒有能力購置房產或能夠承擔民宅租金的外來建設者,讓勞動者有居所。廉租房可以參照大學宿舍的形式改建和管理,有多人間、雙人間和單人間等多種形式,租金價格不同,居住的舒適度也不同。
據《新聞晨報》報道,在上海市開展住宅小區整治“群租”工作的同時,政府相關部門將堅持“堵疏”結合,妥善解決群租房客的居住問題。待上海市《關于閑置非居住房屋臨時改建宿舍的暫行規定》正式下發后,將集中審核一批閑置的非居住房屋,改建為宿舍,以遏制“群租”現象蔓延。(周凱 張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