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幾番你來我往觥籌交錯,不少職能部門就成為我們的利益共同體,達成‘捂盤默契’之后,就能夠實現共同炒樓,共同贏利了。”近日,熟悉捂盤內幕的一位開發商透露了房價“越調越漲”的原因。
供電、供水、交通、會展、環保、天氣……諸如此類的原因都能成為開發商延期交房、延期發售的借口和托詞,相關職能部門視而不見首先是一個工作態度問題,而一些職能部門甚至通過“內部認購”等諸多方式,與開發商形成抬高房價利益共同體,則是涉嫌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的嚴重問題。
正如開發商所言,“捂盤共同體”的出現,是導致房價越調越漲的關鍵。因此,要徹底打斷導致房價暴漲的“灰色鏈條”,就要從根本上打擊“捂盤共同體”。
首先,應根據城市具體情況出臺嚴格的從土地招拍掛到樓盤上市銷售等一套監控辦法,從時間上牢牢控制樓盤開發和投放市場的進度。監控的范圍包括:開發商拿地之后多少天必須開工建設,多少天必須完成項目1/3、1/2和竣工等。一旦出現延期交房、銷售推遲的情況,就課以重罰,甚至追繳土地使用權證。
其次,還要將相關職能部門各種證照審批的期限納入監控范圍。明確規定涉及房地產開發的證照審批時限,超過時限則追究相關職能部門、辦事人員的責任,相關職能部門必須接受人大的質詢和監督。
第三,通過審計、紀檢監察甚至檢察、司法體系,對與房地產密切相關職能部門的“賬外支出”、“賬外收益”進行嚴格審計,打斷開發商與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灰色鏈條”。
此外,由于目前銀行對樓盤價格定價評估主要根據周邊樓盤銷售價格,并沒有把預期的風險考慮進去,而房地產開發商經常在新樓盤開盤前捂盤炒作,銀行也默認這種方式:房價越高,銀行放出的貸款回籠越快,銀行利潤自然也就越高。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銀行也是“捂盤共同體”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只有將可能存在的房地產風險納入銀行信貸評估體系,才能有效遏制開發商炒高房價的行為。(何豐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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