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物業稅尚不具備現實可行性
背景:去年土地增值稅出臺以后,持有環節上的稅,亦即物業稅爭議仍然很大,但是隨著房價的不斷攀升,出臺物業稅的呼聲再次高漲。另外,今年出臺的《物權法》給集體土地的上市流轉留了一個口子,而且成都、重慶兩市正在試點城鄉同地、同權、同價,輿論有關中央可能出臺政策讓集體土地上市流轉、抑制房價的傳言越來越盛。
新京報:事實上,我們上面已經提到,各部門政策步調不一致、927文件本身的不完善,很可能導致文件的執行效果大打折扣。那么,我們有沒有其他可行的抑制炒房、穩定房價的政策選項呢?
李開發:從其他國家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成熟做法來看,目前有5種手段可供選擇:第一是取消房屋預售制度,或房屋預售制度不能讓開發商獲得購房者的資金(比如美國);第二是大幅提高第二套以上住房首付比例(比如英國一般要求個人申請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能超過個人年收入的3.5倍,家庭申請則不能超過家庭年收入的4.2倍);第三是為打擊炒房而開征高額所得稅(比如韓國);第四是開征不動產稅,或者叫物業稅(比如美國,各州的稅率從1.2%到2.5%不等);第五是國家提供特別優惠措施,保證全民能擁有第一套住房。征收不動產稅或叫物業稅,可以做到誰投資、誰受益、誰承擔風險,是抑制住房投機、穩定房價的最有效手段。
新京報:我國近期具備出臺物業稅的現實可行性嗎?
李開發:2005年,建設部就開始組織討論出臺物業稅問題,但至今沒有出臺。原因主要有三:第一,各方對目前國內房地產市場的評估不一;第二,既得利益集團的抵制;第三,有關部門對物業稅可能導致國內房地產市場大起大落的擔憂。
易憲容:我認為目前沒有出臺物業稅的必要,事實上物業稅不僅實施所要求的條件目前我國很難具備,而且各個地方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稅率,所能發揮的調控作用十分有限。
新京報:那么易教授認為我國下一步的政策走向應該是什么呢?
易憲容:我認為,提高房貸按揭利率是目前比較可行的調控手段。但是,為了切實發揮提高房貸按揭利率的調控功能,必須從3個方面進行政策完善:第一,必須以公共政策的角度來嚴格要求國內商業銀行堅決執行新的房貸信貸政策。一旦新的房貸信貸政策被納入公共政策體系,各家商業銀行就不得僅從商業利潤最大化的角度來考慮,而必須無條件執行。第二,央行及銀監會應該出臺一個嚴格的處罰指引,以確保每一個人和每一家商業銀行誠信。第三,央行及銀監會盡快建立住房預售款商業銀行托管制度,以確保住房預售款能夠不會流入炒房領域或房地產開發商借銀行的資金囤房、囤地。(張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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