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前夕,央行聯合聯手銀監會發布“第二套房貸新政”后,各家銀行紛紛研究具體的實施細則。昨日記者獲悉,廣東中行、工行、招行、建行已從10月1日開始,針對第二套住房已提高首付和房貸利率,但具體的操作細則仍在緊張制定中。記者獲悉,銀行普遍傾向于以個人為單位而非以家庭為單位認定房產套數;如果原房貸結清,再申請房貸應視為“首套房”貸款。
“二套房”原則已確立
中行廣東省分行、廣州招行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第二套住房”的基本原則已確立,不是以家庭為單位,而是以個人為單位。據招行廣州市分行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招行已基本出臺了實施細則,“根據細則,銀行將以個人為單位考查購房者的房產情況,只要在央行征信系統中可以查詢到有尚未還清的房貸記錄,就視作第二套房。
不過他表示,假如在一個家庭中,已經以丈夫的名義貸款買房,那么妻子或其子女再次申請貸款購房,如果在央行征信系統里沒有她們的名字,是可以不受以上限制的。
廣州工行有關人士透露,國慶期間,房貸新政已經實施。對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但具體的實施細則還未出臺。而廣東省農行有關人士則透露,總行已經制定完實施細則,但還要銀監會批準,估計這兩天就會發布。
央行副行長蘇寧日前表示,央行征信系統完全可以成功認定第二套房,“我們擁有覆蓋全國的數據庫,只要貸款人曾經買過第二套房,將完全在這個系統中如實反映出來”,“我們所說的第二套是說針對所有銀行購買的第二套,絕對不會出現貸款人在工行買‘第一套’,又成功在中行再買一個‘第一套’的說法”。
可能演變成客戶爭奪戰
業內人士分析,以個人名義或者以房貸余額是否結清來界定房產套數,無疑使一些有正當換房需求的家庭的利益得到保障,一次性付款買房或已結清貸款的客戶,一般都有足夠的還款實力,銀行應該不愿放過這群優質客戶。而那些本來已身負貸款的買房者,再次貸款購房進行投資,承擔雙份甚至更多月供,政策調控的對象也正是這個群體。
一銀行內部人士透露,房貸新政有可能演變為一場新的客戶爭奪戰,由于房貸執行細則由各家銀行掌握,如果把“二套房”界定標準卡得太嚴,則會導致客戶流失,而放得太寬,又必然會刺激監管部門。因此,銀行都在“鋼絲上跳舞”,希望在政策與市場面前找到合適的平衡點,爭取更多的優質客戶。
小資料 央行對第二套住房貸款的新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27日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根據通知:
-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上述情形,貸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而且貸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應隨套數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體提高幅度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自主確定,但借款人償還住房貸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記者 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