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4日上海市政府例行新聞發布會上,新民網了解到,近日,上海市政府發布了《關于閑置非居住房屋臨時改建宿舍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作為上海治理群租問題的措施之一,解決一部分來滬務工人員的住宿問題。
根據《規定》,閑置非居住房屋包括了閑置的廠房、倉庫,改建宿舍必須遵循三個要求:
1、在建筑結構上,必須是鋼結構、鋼筋混凝土和磚墻混合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多層或高層非居住房屋,而且需要符合規定的完好標準,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消防防火標準。在改建方式上,不得進行加層、搭建、擴建或利用層高設置插層,不得“拆落地”改建或拆除重建。
2、《規定》對改建宿舍的程序,從申請、審核和驗收都做了明確的規定。房屋產權人要向區(縣)經委提出申請,由區經委組織安監、建設、規劃、消防等部門進行審核,改建完成后進行驗收方可對外出租。
3、改建后的出租遵循“誰擁有,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出租單位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明確規定臨時改建的宿舍只能出租給與上海企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的來滬務工人員。
《規定》還對改建后的宿舍住宿條件作了詳細的規定,要求每間(戶)宿舍住宿人員不超過8人,人均建筑面積不小于6平方米(或人均使用面積不小于4平方米)。必須設置合乎衛生標準的衛生間或盥洗室,每層若住戶超過10戶,必須設置2個以上衛生間或盥洗室。每戶不單獨設置廚房,廚房需設置在連接外墻的通風處。
會上新民網還了解到,從今年3月開始的整治群租工作已經取得了階段性進展,全市各區縣都設立了整治領導小組,各街道、鎮、村設立了整治小組,采用宣傳勸阻、督促群租當事人的方法,對拒不整改的進行了集中強制性整治。截止10月底,已經對4300多戶群租戶進行了整改,約占群租總數的40%。(新民網 戴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