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
向廉租家庭配租實物住房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積原則上不超過人均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住房分配考慮家庭代際、性別、年齡結構和家庭人口數量等因素,如2人的同性單親家庭配租一居,而2人的異性單親家庭,子女年滿10周歲的,可配租兩居室或兩間平房。這是新出臺的《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配租管理辦法》中規定的。
該《辦法》除了對廉租房申請條件、審核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外,還提出了實物配租和租房補貼配租的新標準。
申請實物配租的家庭成員承租或擁有住房,且原住房內成員全部享受配租后,原則上應將原住房退出給區(縣)住保辦。具體地說,家庭原住房為承租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退給區(縣)住保辦,按全額保障面積標準配租;不退出的,按差額保障面積標準配租;家庭原住房為私房,原住房退給區(縣)住保辦的,除按全額保障面積標準配租外,區(縣)住保辦可適當給予補償,不退出的,按差額面積標準配租。
選房:最多3次機會
實物配租家庭也是區(縣)住保辦根據申請家庭住房困難程度定期搖號方式確定。
申請家庭放棄選房的,須重新輪候,由后續家庭依次遞補。兩次放棄選房的,須進行重新申請;同一家庭參加3次搖號均未能選中住房的,區(縣)住保辦可直接為其配租。
實物配租標準三口之家配租兩居
家庭人口家庭構成 配租居室
1人 單身(未婚、離異、喪偶) 單間平房
2人 夫妻、同性單親家庭 1居室
異性單親家庭(子女年滿10周歲) 2居室或兩間平房
3人 夫妻及子女或夫妻一方父母
祖孫三代
4人 兩對夫妻、夫妻及兩單身同性子女
夫妻及兩單身異性子女(年滿10周歲)3居室
夫妻、子女及夫妻一方父母
5人以上 3居室或根據家庭人口、性別、年齡結構確定配租住房
租房補貼標準按公式計算
租房補貼按人均住房保障面積標準、配租家庭人口、每月每平方米租賃住房補貼標準、家庭收入水平等因素確定。城近郊八區廉租家庭租房補貼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低保家庭月租房補貼數額=每平方米月補貼額×(人均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配租家庭人口
其他低收入家庭月租房補貼數額=每平方米月補貼額×(人均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人均現住房使用面積)×配租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月收入-北京市城市低保標準)×配租家庭人口
按公式計算每戶的租房補貼數額不足月租房補貼最低限額標準的,按月租房補貼最低限額標準計;高于月租房補貼最高限額標準的,按月租房補貼最高限額標準計。遠郊區縣家庭補貼標準按各自標準計算。
租房:6月內租到房
已確定為租房補貼的家庭應在6個月內落實租賃房屋并備案,實際租金超過補貼數額的,超出部分由配租家庭自行承擔;低于補貼數額的,按實際發生額發放。此外,每月15日(含)前簽訂租賃合同并備案的,可從當月領取租房補貼;15日之后簽訂的,從次月開始領取。(記者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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