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這碗熱粥應該先送給誰?
民調顯示,68.7%公眾認為廉租房應該優先保障弱勢群體
北京的廉租房政策又有新進展,新政策可能將受惠人群擴展到公務員、教師、海歸和企業高端人才等多個群體。但是新近的民意調查卻顯示,公眾對這項醞釀中的政策有不同看法。
1月10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政協八屆二次會議上,海淀區領導表示,目前北京的房價較高,一些優秀人才受經濟壓力影響較大,海淀區有望成為全市試點,建設一批政府廉租房,提供給企業高端人才、公務員、教師、海歸留學人員等群體。
1月15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新浪網聯合進行了專項調查,共有2343人參與。數據顯示,61.5%的公眾在知曉這條新聞后的第一反應是“震驚”,80.7%的人明確表示為高端群體建廉租房“沒有必要”。
“如果一家企業的高端人才連買房子或者租房子的經濟能力都沒有,這個企業的經營狀況也就可想而知,估計離破產不遠了。”一位調查參與者這樣推斷。
本次調查中,68.7%的公眾認為,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應該優先保證弱勢群體的居住權,20.9%的人認為福利房應該優先保證“沒錢的人”,而認為需要優先“中產階層(5.7%)”和“高端人才(4.7%)”的比例均不到10%。
事實上,北京市去年11月出臺的廉租房申請資格的規定,的確是針對收入偏低的弱勢群體。文件規定,以申請廉租房的1人戶家庭為例,其年收入需低于6960元,家庭總資產凈值需低于15萬元。
按照這一標準,海歸、公務員等高端人才很難和廉租房扯上關系。有資料顯示,北京市2006年的平均年薪為3.6萬元,是廉租房申請者年薪標準的5倍以上。按常理推斷,多數高端人才的年薪都能保持在平均工資之上。在北京,有的大學、政府機關或私營公司,每月發放的租房補貼或住房公積金都能達到幾百元,甚至上千元。
在公眾的印象里,能力和收入應該是密切相關的。在本次調查中,高級科研能力(77.0%)、自主創業的能力(51.4%)、適應環境的能力(50.8%)被公眾票選為高端人才最應具備的三種能力。此外,養活自己和家人的能力(34.3%)、獲取高工資的能力(22.1%)也都獲得了相對較高的認同。
調查中,有14.9%的人對海淀區人民政府的做法表示認同。他們認為,政府“有必要”為這些高級人才破一次例。“甭管是海歸還是吃低保的困難戶,面對每平方米2萬元的房價,大家一樣買不起。”一位網友表示,政府本是善意之舉,在高房價的壓力之下,如何保證人才不流失確實是個問題。畢竟,“人才是有腿會走的,哪里的條件好就可能被吸引到哪里。”
身為公務員的沈毅認為:“山不在高,有仙則名,高端人才往往能夠為企業或學校帶來想象不到的商機或聲譽,企業為了引進、留住高級人才采取一些特殊的照顧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即便北京是首都,也還有上海、廣州等大城市來搶奪人才。”
另一組調查數據也顯示,55.3%的公眾認為,“學校或企業為引進、留住高級人才給他們一些特殊照顧”的做法是合理的。關鍵在于,什么樣的挽留政策才能做到合理而且公平。
有評論認為,雖然將公務員等群體納入廉租房的照顧范圍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任何一項公共政策的制定,都不應損害其他群體的利益,更不能置社會公平、公正于不顧。“廉租房的資源本來就十分有限,就這么幾碗稀粥,分給你了別人就得挨餓。”
據報道,最近深圳首批保障性住房申請的第一天,就有人開寶馬車前來領表,并且聲稱自己符合申請條件。“都開寶馬車了,還要申請保障性住房,這讓騎自行車的人住哪里呢?”一位調查參與者對類似事件表示了不滿。
“年薪6000多元的廉租房申請者和年薪3.6萬元以上的高級人才同樣掛在網上公示,那些剛跨過貧困線,收入卻又低于平均工資的人心里又該作何感想呢?”有人這樣擔心。
一位大學教師認為:“北京本來就是一個人才高度聚集的地方,軟件、硬件環境和能夠提供的工作機會已經構成了強大的磁場,每年都吸引著一大批外地人、外國人爭先恐后地‘飄’到北京,誰不是奔著北京的資源和機會來的?政府再制定特殊的優惠政策無異于畫蛇添足,資源浪費,好像也有違公平競爭的市場規則。”
市場的作用再次被公眾肯定。
調查顯示,半數以上(57.4%)的公眾傾向于讓“雇傭高端人才的企業根據自身能力來制定優惠政策,沒必要由地方政府出面解決”。同時,地方政府應該在政策上給予他們適當的優惠。比如,39.1%的人認為政府應該制定一些創業優惠或扶持政策,33.0%的人建議,“政府應該優先幫他們辦綠卡,解決家屬工作和子女上學等問題”。
本次廉租房新政策擬優先照顧的四類人群中,教師群體的低收入狀況被普遍認同,并被選為最應該被照顧的群體,得票率為20.8%,其次是企業高端人才(16.6%)和海歸(13.5%),認為公務員應該被照顧的僅為1.2%。
公眾對待教師和公務員態度的顯著差異,源于公務員是目前社會保障最完善的職業之一。近幾年來,一年比一年熱的公務員考試也從側面反映出,公務員的穩定工資和高福利待遇對很多人充滿了吸引力。
2006年8月18日,建設部、國土資源部以及監察部三部委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從文件下發之日起,一律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防止部分單位變相福利分房。”這一紙禁令公布之前,各地公務員集資建房、團購經濟適用房等住房優惠政策是毋庸置疑、名正言順的,通常福利房的均價會比周邊樓盤低得多。
在北京一家機關工作了5年的周輝感慨道:“剛參加工作的時候,即使借錢也應該把當時單位集資建的房子買下來,位置在西二環才4000多元一平方米,多便宜!”他說,只要是正式在編員工,都可按照級別確定購買面積,比當時的市場價低2000多元。
有評論稱,住房難對公務員來說是新問題,可對企業的工人、工程技術人員、下崗職工來說,已經是老得不能再老、難得不能再難的問題。申請政府廉租房的多是月收入幾百元的弱勢群體,失去了廉租房的保障,他們第二天就可能露宿街頭。而公務員的工資穩定而且福利待遇受法律保護,出現“拖欠公務員工資”和“公務員討薪”現象的概率幾乎為零,他們買不起房子,起碼還租得起房子,誰應該被照顧顯而易見。(陶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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