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購買不到一年,自己還沒入住,均價就從購入時的1.6萬元降到了1.1萬元還送精裝修。對此,已購房的很多業主感到非常不滿,強烈要求房地產開發商補償差價,昨天,寶安民治梅龍路旁一處樓盤的業主們擁進售樓部,渴望得到一個結果。
業主:升值預期落空沒入伙又猛跌
昨日上午10時左右,近百名業主聚集在民治梅龍路旁一處樓盤的售樓部,要求開發商給他們提供房屋差價補償。業主王小姐介紹,自己于去年7月在該樓盤買了一套二期的房子,當時均價是1.6萬元。今年2月,開發商推出三期樓盤,平均售價為1.1萬元,同時還附帶精裝修。這讓購買了二期房子的業主感到憤怒。
部分業主說,當初他們之所以選擇在此購房,就是相信這個樓盤有升值的空間,但沒想到,購房還不到一年,自己還沒有入伙,房子價格就有了個猛跌,“我們要求開發商補償這之間的差價!”
一些業主希望可以退樓。李小姐說:“我現在最大的希望是可以退樓!”她說,自己覺得這個樓盤的房價跌得太快、太猛,難保以后不會再跌,希望可以全身而退。
另有部分業主希望開發商提供增值服務進行補償。“比如贈送精裝修、停車位,給我們免幾年物業管理費等。”一位業主說。
開發商:提供增值服務補差價不可能
昨晚,負責該樓盤的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監董小姐告訴記者,對于業主們的心情,她個人表示理解,集團也決定撥款1000萬元成立增值基金,為業主提供計劃外的服務。這些計劃外服務包括:鑒于目前樓盤所處位置公交不發達,公司為小區業主添置自行車;籌劃建立一個小區幼兒園,設立小孩教育基金;引進更多的商業設施和醫療配套設施等。但是,對于業主們提出的補償房屋差價,集團將不會同意。
董小姐解釋,三期房價是根據目標客戶群的定位以及目前的市場整體形勢制定的,這個價格是合理的,并非公司故意降低房價。“這是一種市場行為,并非開發商所為。”
第三方:討差價?不贊成
深圳市律師協會副會長崔律師表示,他自己并不贊成業主討要房屋差價補償。他解釋,如果業主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不存在欺詐、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的地方,而僅僅因為市場原因導致房價下跌,業主要求開發商進行房屋差價補償的行為是不合法的。他說:“如果換一個角度,現在的房子價格有了很大的抬升,難道業主會補錢給開發商么?”市民陳先生則說,自己能理解但不認同業主們的這種行為。“難道說,你今天買了一臺電視機,結果,過了幾天,你發現電視機降價了,你就要商場賠你差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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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科送裝修安撫老業主
2007年9月8日,萬科第五園三期開盤,高層單位映月居和攬月居以毛坯房形式推出,均價14800元/平方米;2008年3月1日,萬科第五園對后期推出的撫月居以及映月居、攬月居剩余單位以全新精裝修的形式銷售,均價下調到11500元。在降價同時,深圳萬科第五園啟動了一個“琢玉行動”。提出對認購映月居、攬月居毛坯房的客戶,每平方米只需付300元/平方米就可以獲得1500元/平方米的精裝修;對降價前購買撫月居裝修房、原定裝修標準為1000元/平方米的業主,則免費將其單位升級為1500元/平方米的新裝修。
采寫:本報記者 段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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