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三:限價地出現別墅
在限價地塊,出現了非限價商品房。有人質疑開發商利用大戶型單位大撈一筆,但開發商認為合法合規
對于開發商宣稱限價房的低利潤,也引發了質疑。人們發現,限價地塊里都出現了少數的非限價房項目。西子灣項目“1600多套房子中,1400多套是限價的,200多套不限價”。萬科新里程限價房地塊上還規劃了一部分的別墅,有媒體甚至稱這些別墅“利潤高達240%”。
面對這樣的質疑,張煒回應:“其實當年拿地時,我們與有關部門所簽的協議已經確定,限價地塊上可以有20%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積在 90 平方米以上,這是完全合法合規的。”
“今年1月份下發的《關于印發廣州市限價商品住宅銷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明確,‘限價房的套型建筑面積不得超過90平方米’。我們要服從這個文件。”張煒說。所以限價房中就有了非限價的大戶型。
“如果把120平方米的房子當作一種限價房來賣,確實是一種社會資源的浪費,與其這樣,還不如補交地價款,變成商品房。政府也可增加獲利,增加的這部分收益也可用來投入到廉租房或經濟適用房的建設中來。這并不是某些報紙所說的,為了鼓動開發商的積極性。” 目前,西子灣的大戶型商品房售價還不得而知。“不限價房的價格可能會根據市場的情況來定。”張煒說。
去年10月份后,廣州樓價高臺跳水,成交量急劇萎縮。樓市的低迷,讓限價房的價格優勢大打折扣。臨近金沙洲的南海一樓盤喊出的4800元/平方米的樓價,并號稱:“房價比限價房還低,沒有購買限制”。
廣州市房地產專家韓世同認為,目前限價房還需要解決定性問題、定價問題和供應規模等問題。所謂定性問題,主要是針對其既非保障性住房又非完全的市場化的商品房而言。他認為,廣州市目前將其定性為政策性住房,但在投資方式、操作主體上還基本上是沿用商品房的運作模式,有些不適應。他認為,限價房更接近香港居屋的功能和作用,其投資主體和運作模式也應參照香港居屋和國情加以調整,最好是由公益性機構和組織作為投資主體來運營,而非以盈利為目的的發展商。
關于定價,按現在的模式,在拍地時就要確定最高售價,而要等至少1年后才能銷售。萬一出現房價大幅下降時,限價房價格如何調整、如何回購和補地價?而住房供應結構和比例應當多少適當都是尚待解決的問題。(何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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