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您以前參加過福利分房或曾經購買過經適房,但如果現階段的家庭住房面積以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資產等情況符合新的經適房申請標準,仍然可以再次申請經適房,但配售時的住房面積將要相應核減。昨天,市建委對申請家庭住房情況如何確定、子女與父母居住能否作為兩個單獨家庭申請購買經適房、父母是農村戶口怎樣認定人口和人均面積等問題進行了解答。
經適房按原價出售可以再次申請
市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市民將購買的經適房再出售后是否能夠再次購買經適房分為兩種情況:如果當時是按市場價出售的,不得再次購買包括經適房在內的其他保障性住房;而如果是按原價出售的購房家庭,可以再次申購,但要按照現行的規定重新申請。
此外,申請保障性住房時,拆遷補償款或騰退款核定為家庭資產,被拆遷房屋不再計入家庭住房面積。不過,申請家庭由于租賃市場價住房、看病等原因支出了部分拆遷補償款,可以按減去支出后的余額計入家庭資產,但需提供有效證明。
小三口與老人同住按無房戶配售
市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如果子女一家三口與父母住在一起,房子的產權屬父母,可以作為兩個家庭分別申請,也可作為一個家庭共同申請。
作為一個家庭申請時,人均住房面積按五口人計算,配售面積也按五口人計算,不騰退原房的按差額面積配售經濟適用住房。
作為兩個家庭分別申請時,小三口提出申請的,人均住房面積可按五口人計算,如果符合標準,可按無房戶配售經濟適用住房;老兩口再申請,因為小三口已視同無房,因此住房面積要按兩口人計算。
家庭成員京外房也需計入住房面積
如果申請家庭成員在京外有住房的,也需要計入申請家庭成員的住房面積。
此外,如果一個單獨立戶的家庭一直居住在自建房內,且他處無正式住房的,家庭自行拆除自建房或承諾配租后自行拆除,可按無房戶申請廉租住房。自建房不愿拆除的,且房屋無安全隱患的,申請廉租住房時核定家庭住房面積。
晨報記者 王娟
申請保障性住房部分標準
{1} 家庭住房是指家庭全部成員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擁有的私有住房。申請家庭現有2處或2處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積應合并計算。申請家庭住房包括家庭全部成員承租和擁有產權的住房,如按本市規定租金標準承租的公有住房、沒有安全問題的自建住房,包括集體土地自有住房、拆遷待安置的住房,不符合規劃的自建住房拆除后不計入家庭住房。
{2} 申請家庭成員集體土地宅基地上的自有住房,計入申請家庭住房面積,不符合規劃要求自建房屋,拆除后不計入核定的住房面積。
{3} 申請保障性住房時,拆遷補償款或騰退款核定為家庭資產,被拆遷房屋不再計入家庭住房面積。申請家庭由于租賃市場價住房、看病等原因支出部分拆遷補償款,可以按減去支出后余額計入家庭資產,但需提供有效證明。
{4} 申請人戶口落在非直系親屬家或朋友家,例如知青返城人員戶口落在非直系親屬家或朋友家,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配租廉租住房時,非直系親屬家或朋友家的住房面積不計入申請家庭的住房面積。
{5} 因入學等原因,未成年人員將戶口遷入親屬家,其父母在他處有住房,不作為遷入家庭共同申請成員,不分攤住房面積。
{6} 如果申請人戶口所在地與現居住地不同,如兩處住房為申請家庭成員直系親屬的,以戶口所在地和居住地住房面積合并計算。
{7} 申請家庭住父母房子,父母是農村戶口,人均住房面積按父母現住房面積除以共同居住的全部人口計算。
{8} 借住單位公房,本人與單位無任何關系,且不交房租,承租關系未解除前計入家庭住房面積,若承諾騰退單位公房后,此處住房不計入家庭住房面積。
{9} 如果房屋產權為多人共有,產權共有人應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明確各自所占份額后,按析產后產權份額計入申請人住房面積,并核定該部分住房折算的家庭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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