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一個常講常新的話題,在2008年的這個春天又添了幾筆“重彩”。
3月29日,國務院印發2008年工作要點,其中,新組建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被分派的任務是“抓緊建立住房保障體系”。
今年的“兩會”上,溫家寶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用594個字的篇幅闡述了住房保障問題,并首次寫進了“查處炒地炒房行為”這樣的字句。
緊接著,有關部門負責人向外界透露,國家首部住房保障條例已經列入了2008年的國務院立法計劃,如果順利,不用太長的時間這個條例就可以面世。
“種種跡象表明,政府解決住房問題的決心是很大的。”4月7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對記者說。
記者采訪發現,越來越多的公眾將實現住房夢的期望,寄托在這部住房保障條例上。這部條例真的能有這么大的功效?最有可能如何制定?帶著這些問題,記者走訪了曾參與條例討論的一些權威專家,從他們對條例的“猜想”中,一窺究竟。
房改“短板”
市場發育完全政府調節卻未跟上
“每天早上一睜眼,二百塊錢就沒了。”郭強慨嘆。
去年5月,郭強以每平方米1.2萬元的“內部價格”在北京市望京地區買了一套住房。郭強在北京市一所著名高校從事行政工作,月收入超過7000元,算得上中等收入水平。他買的房子總價100萬元,首付30%,月供6000元。
就是這套房子壓得郭強喘不過氣來。“首付就有一大半兒是借的。為了還月供,能透支的信用卡全透支了,這些錢以后怎么還呀!”郭強疲倦地說。
在過去的一年,北京市成為全國房價暴漲的“領跑者”。僅以望京地區為例,郭強所購的樓盤年初均價還是每平方米8500元,年底就達到了每平方米18000元,價格翻了一番還多。
一位資深地產中介人士告訴記者,去年房價漲得最兇的九十月份,經常發生賣房者坐地起價的現象。本來已經談妥的價格,在合同簽署的那一刻,賣方突然要求加價。
買賣雙方博弈的結果,縱然是買房者一氣之下不再購買該處房屋,但賣房者并不在乎,因為他在加價的基礎上再加價還能將房子賣出去。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現象?
“過去我們最大的誤區是,只講房地產不講住房。”唐鈞說,回顧我國近三十年的房改歷程可以發現,自1978年以來,我國逐步推進住房制度改革,逐步摒棄了住房福利分配模式,建立了住房市場,但似乎在市場化的道路上有“矯枉過正”之嫌。
“住房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其價值量大、使用期長,在市場機制作用的背景下,許多居民尤其是為數眾多的中低收入家庭,不可能僅通過市場來解決自身的住房問題。由于市場機制的有限性,單純依靠市場機制來調節住房的發展也是不夠的,政府必須對住房建設,特別是低收入階層居民的廉租住房提供各種方式的支持。”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陳信勇表示。陳信勇曾于去年完成了一個住宅保障立法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的研究。
我國房改形成的“短板”在于,盡管市場已經發育完全了,但是政府的調節和補充作用沒有跟上。唐鈞告訴記者,長期以來,急需房子的人得不到社會政策的支持,于是很多時候,人們一想要房子,就一窩蜂地去找開發商。
“把所有人都往房地產市場趕,需求大得不得了。開發商是要賺錢的,而且僅靠開發商也滿足不了這么多人的住房需要。房價能不漲嗎?”唐鈞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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