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行政亂攤派,為何沒人敢說“不”
番茄銷售市場疲軟,政府發紅頭文件要求干部購買;商品房滯銷,政府也發紅頭文件逼干部賣房,不一樣的物品一樣的做法——變相強迫買番茄也好,賣房子也罷,味道如出一轍,都打上了行政亂攤派的烙印。
行政亂攤派往往與濫用權力和違紀違法一脈相傳。這次的亂攤派,直接的受害者是接到任務不得不當一回“售樓小姐”的普通干部。你看,他們都覺得苦不堪言,可是,又沒人敢說“不”,實在不行的,干脆就自己掏錢買一套房子。
這就有點意思了。干部們不會不懂法,《行政復議法》明確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而這是干部們的“必修課”,他們不會不知道。說他們不善于運用法律保護自己?有可能,但那么多干部,不會連一個“善于”的人都沒有吧。再從經濟理性上考慮,誰都怕扣錢,但是有人寧可“自己掏錢買房”也不要被扣錢,要知道買套房子的錢,可比按這個紅頭文件所扣掉的錢多多了,這實在不合經濟理性。
所以,這件新聞的意義還在于揭露了行政亂攤派背后復雜的行政生態環境。“大人打小孩有理”,“鼻子大了壓著嘴巴”,一旦干部唱反調就意味著可能要“穿小鞋”,而通過法律程序也可能不了了之,甚至被打擊報復。尤其是權力濫用、肆無忌憚等現象層出不窮,因而,多數干部都養成了逆來順受的習慣,不敢或不愿意頂撞領導,反而善于迎合領導口味,陽奉陰違,溜須拍馬屁,才不會惹火燒身,卻得到器重。而器重與不器重的區別,其中的利益差肯定是遠遠大于一套房子的價值的。
這也說明打造陽光政府,法治政府,正確運用和行使權力仍然任重道遠。普通干部的發言權、監督權仍然十分受限。要讓干部對行政亂攤派說“不”也不只是懂不懂法這樣單純,更需要對權力進行規范和制約,堅決做到依法行政,真正體現領導與干部“地位”上的平等,還得讓所有的干部的收入透明起來,不要助長“權力=錢”的意識。否則,昨天干部買番茄,今天賣房,說不定后天又買或賣什么更雷人的東西。 (云南 李萬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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