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絕大多數住宅70年或50年期限不同,山東青島阿里山小區數百戶業主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為20年,今年6月其中一批就到期。近日,相關部門一個要"交費五六萬"才能續期的消息,立即引起了業主反對。據悉,這是全國首例住宅用地"續期"事件。
20年屆期,五折甩房沒人要
3月26日下午,青島,阿里山小區。一提起房子,小區149樓的馮先生就皺起了眉頭。他想賣掉房子到北京買房,但幾個月來已有七八個"很有誠意"的買主,知道房子土地使用權20年以后就打了退堂鼓。馮先生說,周邊新盤每平方米接近7000元,而他賣到3000多元也沒人敢買。
與馮先生類似,許多業主也遇到相同的問題。據記者調查,在這個有700多套房子的小區,其中兩三百戶業主的房子是20年土地使用權,其余都是50年、70年。
"不過,同為20年的也有不同,其中100多戶是2009年6月就到期,而其他的是2012年到期。"有償續期,100平米交6萬元目前,對現行土地使用權作出最高年限的規定,來自于1990年的一部暫行條例---《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但當時作為青島開發區在此條例出臺前,就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上作出嘗試---對部分住宅用地設定了20年的期限。阿里山小區所在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黃島國土資源分局一位工作人員介紹,"這是一個歷史遺留問題"。
據當地媒體報道,該局曾提出"續期方案",按照一年前的地價評估,大概是每平方米1000元,按照建筑面積為60%計算,100平方米的住房續期約需6萬元。對此,記者采訪的十多名業主均表示,該"續期方案"很難實行,不會接受。對于不交錢不"續期"怎么辦,目前也沒有明確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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