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性待議
一方面是低收入群體需要的經濟適用房建設資金缺口巨大,另一方面是住房公積金閑置額度巨大,似乎合起來就能解決問題,但這其實是兩個問題。經濟適用房建設的資金缺口問題則可以通過拓寬融資渠道解決。而解決住房公積金閑置嚴重則需適度松綁即可。
社科院房地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汪麗娜提出,當前解決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缺口和穩定房地產市場投資,最重要的工作是拓寬融資渠道,而不是從公積金去想辦法。
即便是政府一定要利用閑置的住房公積金解決經濟適用房建設資金缺口問題,“首先要考慮資金的安全性,其次要明確資金收益的歸屬性”。孟憲生認為,應該成立一個非盈利的資金托管機構,由該機構委托承建商建設,但開發和銷售均由該機構負責,同時,所有收益應歸公積金所有人所有,“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也防止被商業機構拿去牟利。”
建議
降低公積金使用門檻
面對高額的公積金閑置,各地紛紛出臺相應措施,以提高公積金的使用率。
用公積金付首付
日前,北京市出臺了購買經濟適用房、限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北京市民可用公積金付首付的政策,業內認為,該政策也應該覆蓋商品房消費。
據了解,前些年,購房家庭的公積金賬戶余額也可以用于商品房首付,隨著不法分子利用假購房合同“騙提公積金”的現象出現后,公積金中心才將提取規定嚴格化。但有業內人士提出,制度漏洞應該通過健全制度的辦法解決,而非一刀切。
任志強提出:“如果是為了拉動中國的經濟與擴大消費,那么更多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家庭一定是購買商品房的家庭,因此政策將這個最大的消費群體排除于政策之外,肯定是不利于拉動消費與增長的。”
家人共享公積金
有讀者致電本報,既然要盤活住房公積金,為什么不能在家庭內部實現公積金共享?
于先生告訴記者,他和妻子各買了一套住房,尚未還清貸款。兒子工作已七八年,名下的住房公積金已累計到一個不菲的數字。兒子不打算買房,想支取自己的公積金替父母償還貸款。但依照目前北京市對于住房公積金支取的相關規定,父母購房,子女不能支取住房公積金。只能是以夫妻為一個家庭單元,夫妻間買房雙方才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
據悉,這種父母子女間可以互取公積金已有先例。比如福州市規定公積金貸款人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配偶及同在一戶的父母、子女等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而在煙臺,購房人可一次性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
區域公積金互利
目前公積金貸款僅限職工繳費所在地,但可以嘗試在一定區域拓寬貸款城市,使得公積金能在區域內互惠互利。
據報道,最快下個月,包括廣州、惠州、東莞、中山、珠海、佛山、江門和肇慶在內的珠三角8市,住房公積金可互存互貸。這意味著,如果在廣州繳存公積金,可以在其他7個城市申請公積金貸款,房貸利率比商業貸款優惠。 本報記者 魯歡 趙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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