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億投資計劃給土地利用提出了“開源節流”的新課題。
近日有消息稱,一季度國土資源部核減建設用地逾3000公頃,“緊縮地根”意圖明顯。與此同時,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司的十余位專家“南下北上”調研發現,目前在土地二級市場仍有大量閑置土地亟待盤活。
上述調研參與者、國土資源部法律中心專家顧問楊重光教授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在廣東東莞市考察期間發現,眾多出口加工型企業受累于全球金融危機,或倒閉或遷出,致使大量廠房及辦公用地閑置,這不但影響到“收租型”地方經濟,更給產業和用地結構調整設置了現實壁壘。
“這種閑置肯定會推動下一步政策的制定。”楊重光透露,自3月中旬就開始的這次南北調研“主要目的在于摸底土地存量。”
規范二級市場
隨著4萬億投資保增長計劃的逐一落實,用地指標日漸趨緊已是不爭的事實。但像東莞這樣土地一經拍賣、即便閑置也沒法再收回的局面,在全國各地則屢見不鮮。因而,在楊重光等專家看來,建立一個規范的“土地流轉二級市場”,將成為破解4萬億投資用地矛盾的關鍵。
“這個市場不是完全由政府主導交易,而是在土地權利人之間相互轉讓。”楊重光表示,土地流轉二級市場如果能夠搞活,將直接關系到地方產業結構和用地結構的調整。因此他斷言:“將來這塊兒肯定要出政策”。
據了解,目前土地交易政策更多關注的是一級市場,土地二級流轉還未被納入統一的政策視野。這類交易大都是私下里進行。相比于工業用地,目前住宅、商業等經營性用地二級地塊交易相對活躍,且以股權交易為主。
“從經濟發展角度來講,土地二級市場的流轉將來一定要進行很好的研究,特別是在經濟發達城市。”楊重光表示,就目前來看,要規范土地二級流轉,需要考慮的問題有很多。比如首先要摸清情況,“到底有多少二手地閑置在政府或企業手里”;其次,對于二手地的使用年限和價格參照要有清晰界定,“比如工業用地是50年使用權,如果轉讓時剩余時間不到50年了,是延長時間再轉讓,還是按照剩余年限計算價格,這需要政策有明確規定。”此外,對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是該按照既往的“建筑使用壽命50年”計算,還是該按照“工業生命周期”計算,目前在專家組中也有爭議。
“對土地二級流轉的政策制定應該更加靈活,一切應本著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原則。”據楊重光在調研中了解,目前地方政府對于加快土地二級流轉的積極性很高,但這種意愿和時下的中央政策還不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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