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房存在制度缺陷?
據了解,限價房最初是政府為解決社會“夾心”人士的購房需求而設計的,在銷售對象上設置了嚴格的界限,在廣州有條件購買限價房的必須具有廣州市戶口、無房產、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
按照廣州限價房銷售政策,限價房交樓后5年內不能流通,同時在5年到期后轉手,購樓者還需要彌補地價差額。補償額按轉手時評估價格與限價房開盤銷售時價格差額的70%征收。“也就是說,限價房基本上剝奪了房價升值給購房者帶來的收益。”該業內人士透露,遭受了跌價損失,將來升值了,大頭還要給政府,房價低迷時期的限價房,不可避免地成為市場各方矛盾的沖突點。
廣州合富輝煌首席分析師黎文江認為,從表面來看,限價房質量問題是業主拒收的主要理由,而實際上深層次的原因卻在質量之外。在樓市低迷的情況下,限價房中存在的制度缺陷等一系列隱藏的礁石,開始浮出水面,這才是矛盾根源。
不僅限價房,由于房價的暴跌造成購房者與開發商對簿公堂的案件,從去年下半年起明顯增多,特別是在房價下降幅度較大的廣州花都區、白云區、黃埔區等,這些案件大多涉及購房者拒絕收房。而在幾年前,當地法院的房地產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開發商拖延交樓。
在全國樓市一片大好并持續上漲的形勢下,開發商大多按照限價房的銷售上限價格來測定土地競拍價格,因此在限價房的價格上,房地產商并沒有太多回旋的余地。
保利地產總經理宋廣菊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被哄搶一空,無任何營銷費用的西子灣項目,利潤率是3%。“與此同時,開發商建設限價房以微利支持政府住房保障建設,產品不能順利賣出去,占壓了企業的資金,也讓企業陷入困境。”
廣州市今年不再推出限價房用地
據了解,廣州10個限價房項目的用地中,已經推售產品的有5塊,動工但未上市的有兩塊,還有3塊分別位于花都、番禺和金沙洲的地塊尚未開發。目前,廣州批準預售5300多套限價房,但限價房樓盤最低認購率僅有51%,而廣州10個限價房項目總供應量為3萬多套。
面對限價房困局,廣州目前已經停止出讓限價房用地,并開始減少限價房供應,然而北京、天津等不少城市的限價房仍在建設當中。有專家認為,“限價房作為政府調節樓市的手段,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現在重要的是政府應該準確劃分政府職責和市場調節間的分界線。”
廣州市房管局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處長陳大旺表示,廣州市政府今年將不再推出限價房用地,而已推出的限價房用地尚未動工的地塊可能被收回,并可能轉化為保障性住房用地或者作為拆遷安置房用地,同時也不排除將其轉化為商品房用地。除此之外,廣州還將擴大限價房申購對象,城市擴建改建中的拆遷戶和海外歸國高層次人才將有望可以申購限價房。
“除非房價回暖,高于限價房的價格,否則將依然無人問津,甚至會引發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同樣處在限價房困局的另一開發商表示,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人最終都要為自己的經濟行為負責。“沒賣掉的限價房自然由開發商承擔損失,購房者也只能接受跌價的事實。”
廣州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認為,限價房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在探索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問題,而且限價房目前出現的問題都可以通過調整銷售范圍、靈活掌握用地供應規模來解決,因此廣州限價房的政策是一個比較穩定的政策,仍將堅持限價房政策,調控樓市。
“政府保障群眾‘居有其所’,不一定要讓其擁有產權。”廣東省房地產協會會長蔡穗生認為,在樓價高漲的情況下,政府出臺限價房政策是及時、有效的,是有作為、負責任的表現。但是,在當前保障性住房體系尚未完善的情況下,政府應該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把有限的資金投入到更需要幫助的最低收入群體,尤其是廉租房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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