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表明,我國城鎮居民的住房貨幣化補貼政策與市場房租房價嚴重脫節。對于城鎮大多數中低收入居民來說,住房貨幣化早就名不符實,住房保障只能依賴政府。而政府很難有足夠財力對多數居民提供住房保障,隨著時間推移和新職工增多,這一矛盾將更加突出。我國需要重新審視城鎮居民住房體制,考慮啟動‘二次房改’。”中國投資學會劉慧勇副會長、孫洪先秘書長等專家近日呼吁進行“二次房改”。
住房體制存在三大缺陷
“我國目前的城鎮居民住房體制存在三大缺陷,遲早都必須深入進行改革。在確保改革方案思慮周全的前提下,二次房改越早進行越好。”劉慧勇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說。
“首先,貨幣化補貼政策與市場房租房價嚴重脫節。”劉慧勇說,切實可行的住房貨幣化,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一是住房實物供給充分,二是貨幣化住房補貼的數額能夠跟上房價和房租的實際漲幅。在1998年決定實行貨幣化改革時,我國并不具備上述兩個條件。
其次,保障性住房建設與供給缺乏制度保障。我國現行住房保障制度,目標和供給對象定位模糊,供給方式和程序存在制度性漏洞。從原則上說,城鎮居民住房保障對象應當包括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和進入城鎮長期務工人員。在實施過程中,許多城市都面臨無法準確界定住房保障對象的尷尬局面,政府很難有效地核實經濟適用房購房者的實際收入水平。
再次,禁止單位提供住房實物保障也存在弊端:一是無法就近上班的城市職工將與日俱增;二是增加城市交通量和能耗,加重空氣污染,不利于可持續發展;三是職工上下班時間長,增加疲勞,降低效率,對單位也不利;四是削弱保障性住房的周轉性、流動性與分配使用合理性;五是保障性住房建設與供給的責任全由政府擔負,難免漏洞百出。
二次房改瞄準四方面目標
對于二次房改應該達到的目標,劉慧勇認為應該達到促進職工居住半就近、住房保障全覆蓋、引導住房升級有節制和促使住房流轉更規范四個方面的目標。
劉慧勇說,優良的城鎮居民住房體制應當能夠促進職工就近居住,而不是產生逆向作用。綜合各方因素,現實可行的考慮是將“促進職工居住半就近”,作為二次房改的一個重要目標。同時,應實現住房保障全覆蓋。從技術層面看,實現居民有住處,并非難事;但當前體制和政策有問題,需要通過改革來解決。
劉慧勇指出,應引導住房有節制地進行升級。我國城鎮居民住房升級客觀上需要有一定的節制,既要使多數居民具有改善住房的動力和能力,又要抑制少數高收入家庭過分擴大住房面積,這也應成為二次房改的目標之一。
同時,他認為二次房改應遵循城鎮住房保障“單位為主、政府為輔”、單位住房保障“實物安居、貨幣宜居”、政府廉租住房“街道代審、單位轉租”、城鎮商品住房“面積設限、稅收優惠”和建房用地“廉租定價、商品競價、廉租優先、距離優先”等五個原則。
二次房改實施路線圖
關于二次房改具體實施的路徑,劉慧勇也給出了具體的建議。他認為實施二次房改應從用人單位、政府、立法等三個方面著手實施。
單位層面,一方面應該鼓勵用人單位就近為低收入職工購建廉租房。單位就近擁有房產,只供廉租,永不出售,提職遷出,周轉使用;另一方面,用人單位應給無廉租房職工發放足額貨幣房貼。
政府層面,市區政府應為既無固定工作單位又無住房的本城區“雙無”居民和困難單位提供廉租房;同時,對單位廉租房建設,除了給予用地支持之外,還需要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
立法層面,應立法規定城鎮個人房產稅的稅率和免征面積。劉慧勇解釋說,在鼓勵市民改善居住條件的同時,抑制人們過分擴大住房面積的盲目傾向,需要充分而又巧妙地利用稅收杠桿。
同時,應立法規定單位廉租房建設用地優先供給半徑、定價原則與程序。單位廉租房集保障職工住房、規范住房流轉、促進就近居住三種功能于一身,因而對其建設用地,應當優先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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