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22日,是南寧市金沙大道“金盛財富廣場”向業主交房的日子,但開發商要求業主必須交納2300元管道燃氣初裝費才能領鑰匙。為此,部分業主與開發商發生糾紛。
22日下午3時,在“金盛財富廣場”售樓部內,有四五名業主與開發商方爭吵著,地面有很多被撕成碎片的文件。在售樓部外,一幫業主也在議論紛紛,有數十名保安在維持現場秩序,路邊停著一輛警車。
業主黃先生說,除了2300元的管道燃氣初裝費外,他購房的所有手續和款項全部辦理完畢,但開發商卻以此為由拒絕交出房屋鑰匙。他認為:“開發商賣的是房子,絕對沒有權利強迫業主在購買房子的同時,再安裝管道燃氣設備,這明顯是強買強賣的‘搭售’行為,相關部門應該制止!绷硪粯I主則說,管道燃氣設備作為高層住宅的配套設施,就像電梯一樣,本應該由開發商配備。
有業主提出,高層住宅應該安裝管道燃氣設備,但應該由開發商出資,然后哪一位業主需要開通使用,再向管道燃氣公司、物業或開發商交錢,這樣更合理。業主張先生購買的房子用于出租,他更贊成此說法。他說:“房子出租后,租戶開通管道燃氣還是用燃氣瓶,與我無關。”記者采訪發現,也有部分業主對開發商的做法并未提出異議。
從當日上午10時至下午2時,不少業主聚集在售樓部內,要求開發商給個明確答復,一直未能如愿。一些業主撕碎了文件,甚至把售樓部的椅子扔到門外。為此,轄區民警曾兩度趕到現場維持秩序。
“金盛財富廣場”開發商某公司總經理助理農先生介紹說,在公司與業主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明確規定:預留管道燃氣接口(業主申報交納有關費用后由運營商開通使用,費用自理)。另外,開發商已經把管道燃氣初裝費交給運營商,并施工完畢,因此業主要交了錢后才能領鑰匙。目前,600名業主大部分都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交納此費用。農先生表示:為了和諧妥善地處理此矛盾,公司方決定24日再次與部分業主協商此事。
當日,記者從南寧管道燃氣有限責任公司了解到,“金盛財富廣場”的開發商確實已經交了部分款項。
一業內人士指出,作為商品房驗收是否合格的一個條件,管道燃氣設備必須裝,如果開發商將此費用核算到建房成本內,不再另收收費,就不會出現類似的麻煩了。(姜鋒 羅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