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臺區東鐵匠營狀元城因6次延期交房引起業界廣泛關注。昨日,狀元城南區施工方起訴開發商一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開發商中豪公司給付施工方城建公司欠款額16146879.04元。宣判后,開發商表示上訴。
狀元城開發商被訴欠工程款
城建公司稱,2004年11月15日,北京城建一建工程有限公司(現名為北京城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與北京中豪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施工合同,約定中豪公司將狀元城住宅小區7號等工程包給城建公司,合同價款為53101222元,施工日期為2004年11月1日至2006年2月1日。此后,由于中豪公司未能及時完成拆遷,致城建公司2005年9月才開始施工,現工程已經基本完工。因中豪公司未支付工程欠款,城建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中豪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25566271.48元;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980575.36元,并賠償因違約所致損失10936000元等。
中豪公司表示,工程至今未竣工,無法結算工程款。并表示,因城建公司自身原因致使項目無法在工期內完工,城建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承擔中豪公司需向狀元城業主支付的違約金3543666元。
法院委托鑒定工程造價
在審理當中,因雙方均對工程款數額存在爭議,北京二中院委托北京雙圓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對城建公司已完工程量進行了造價鑒定。
1月21日,二中院下發的民事判決書顯示,城建公司完工工程造價應為64270398.9元,扣除中豪公司已支付款項,中豪公司尚欠19360398.99元。但因涉案工程尚在保修期內,城建一公司應對工程承擔質保期內的保修責任,扣除5%的保修金,計3213519.95元,此部分款項待保修期滿無問題后,城建公司可另行主張。
法院判中豪公司給付城建公司欠款額為16146879.04元,賠償城建公司損失300萬元。
宣判后,中豪公司表示上訴。(記者吳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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