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界相關人士認為,“一房兩賣”涉嫌欺詐,一直被國家明令禁止。在黨中央、國務院大力整治全國房地產市場秩序的大背景下,大連友誼集團竟公然違法“一房兩賣”,暴露了大連房地產市場中的問題。
本報讀者、遼寧大連市某中學教師苗女士(化名)憤怒地對《市場報》記者說,從2004年開始到2007年初,她先后交了30萬元購房款,預訂了大連友誼集團發興房地產公司(隸屬于大連友誼集團)開發的“一品星海”二期商品房;4年之間,大連友誼集團變著法漲價,苗老師都忍了。
可是,等到今年房屋開盤時,大連友誼集團卻通知她:“你預訂的房被賣了,定金也不能退。”苗老師和親屬找到大連友誼集團理論,人家竟然連公司也不讓他們進。就在幾天前,《市場報》記者前去采訪核實時,大連友誼集團公司領導竟唆使多名保安對記者動粗。
一房兩賣
苗老師反映,她于2004年10月11日在大連友誼集團所屬的房地產公司認購了一套“一品星海”二期“22號2-2-2”樓號的住房,并先后分兩次繳納了30萬元(2004年10月繳納10萬元“定金”。此時,“一品星海”二期還沒有獲得商品房銷售證。2007年1月她再次繳納20萬元“認購登記費”),并持有大連友誼集團方面開具的 “遼寧省大連市商品房預收款專用發票”等證據。
苗老師說,該項目遲遲未能正式開盤,拖延了近4年。2007年1月份,她才接到大連友誼集團的購房銷售經理李某的通知,說是要正式開盤了,但由于規劃的變更,每平方米商品房要求增加600元。苗老師說:“就這樣,我的合法消費權益受到了第一次侵害,而我沒有想到的是騙局才剛剛開始。”
2007年2月25日,“一品星海”二期正式開盤,苗老師按要求以自己的名義和友誼集團簽訂了正式購房合同,經辦人還是大連友誼集團的購房銷售經理李某。簽訂合同后,苗老師問李某辦正式房票時,房主是不是可以換自己姐姐的名字,李某回答可以(有錄音)。后來,李某以合同書須經公司統一蓋章后再返還購房者為由,將認購書原件收回,讓苗老師等候拿正式合同文本。苗老師說,她沒有想到這個看似常見的手段背后,隱藏著一個違背誠信原則、欺詐購房者的非法交易。
2007年10月15日,苗老師久等也沒有盼到正式合同文本,大連友誼集團的李某卻以“未能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為名,通知苗老師:你預訂的房子已經被出售,并且不退還所繳納的定金(有錄音)。“我的30萬元定金被非法占用,已訂購的住房被賣給他人,這是欺詐行為。”一向文靜的苗老師驚呆了,“我多方申訴,竟沒人理睬”。
頂風作案
2007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家建設部等八部委下發了《關于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的通知》,在全國各地部署了為時一年的聲勢浩大的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活動。時至今日,房地產市場上的專項整肅之風吹了近一年。苗老師憤怒地質問:大連友誼集團仍然在頂風進行違法房地產交易。
應出重拳
近年來,國家不斷出臺政策、措施,專項治理房地產市場秩序,成效顯著。但在一些地方卻屢屢發生頂風違紀的現象,老百姓不禁要問,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據國內一些資深房地產研究者向《市場報》記者反映,目前對房地產市場的違法懲處“上限”多在2至3萬元之間。相對于房地產商動輒成千上萬元的違法所得,這個最高“上限”3萬元的處罰只是九牛一毛。難怪房地產頂風違法交易頻頻發生,屢禁不止。據苗老師介紹,3年前大連友誼集團“一品星海”二期預售房價為每平方米7000多元;同樣的房子,如今每平方米的價格已上漲到1萬多元,僅一套房子“一房兩賣”的違法所得也不止5萬多元。
一些法律界專家呼吁,治理房地產商的違法交易必須出重拳,嚴厲打擊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行為,加倍罰沒房地產商的違法所得,保持國家專項執法活動的權威性、嚴肅性,保護弱勢群體利益。(記者 方世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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