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房價持續走高帶來六大風險:國民經濟發展乏力,金融風險加大,削弱全社會創新能力,加劇貧富分化,導致社會消費能力普遍下降和城市化進程受阻。
“自從1998年國家出臺政策用房地產業拉動內需、把房地產當作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以來,房地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作用越來越強大,房地產業的利益繩索已經捆綁了一大群利益群體不能自拔。”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研究員李開發近日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正因為此,歷時近兩年的對房地產的調控均不能給其降溫;數十個文件出臺,國家近十個部委協同動作也無成效。
他認為,事實上,房地產業已經挾持了中國經濟,由此造成的危機逐步加重。政府費了九牛二虎的打壓之力,但卻像是與房地產商唱了雙簧:政府越壓房價漲得越快。地價上漲,房價上升;利息漲了,房價上升;首付多了,房價上升;政府越是控制,房價越是漲得發瘋。形勢把政府逼到了退無可退的地步。
必須清楚地認識到,調控房價是一個需要深思熟慮的問題,只有從更高、更深的視角來洞察房價持續高漲帶來的一系列問題,通過各個關聯問題才可能研究背后的本質問題,這一切對于房地產業很必要。
認清房價泡沫實質
“從1993年以后,國家在出口導向戰略屢屢遇阻的情況下,啟動擴大內需。1993年到1997年,在擴大內需成效甚微的情況下,出臺了全面配套的房地產拉動政策。應該說,當時擴大內需的政策有多種,包括科技創業基金、火炬計劃、農業發展項目等,房地產只是其中之一。”李開發告訴記者,1998年的政策還規定,房價收入比在4倍以上的城市都要給予居民貨幣補貼。這說明,當時政府與專家學者是認可收入房價之比為1∶4是合理的。據有關統計資料,1999年城市居民的收入房價比例是1∶5.8。
到了2002年,北京市政協委員李曉林用戶均3.1人、面積50平米計算,得出了房價與家庭年收入之比為6∶1曾引起軒然大波,大多數人認為房價過高。參照國外的相關指標,在北歐、西歐國家,房價與家庭年收入之比通常為2-3∶1左右;在北美與澳大利亞,房價與家庭年收入比例大約為3-5∶1之間。
2006年以來,根據建筑部關于“90平米”等的解釋以及北京人均年收入、商品房期房均價等測算,北京房價與家庭年收入之比大概在15∶1。而國外公認的適宜比例不超過4-6∶1,由此看來,北京的房價泡沫已經超過150%。60%以上中低收入群體都買不起房子,大概只有用來投資或炒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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