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8日電 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市將在軌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沿線集中成片安排以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居住區。眼下,《北京住房建設規劃(2006年-2010年)》正在首都之窗和北京市規劃委員會的官方網站進行公示,群眾可以在10月15日之前登錄,就這一規劃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中小戶型商品房要建在交通走廊沿線
按照《北京住房建設規劃(2006年-2010年)》,“十一五”期間,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建設規模約9250萬平方米,套數約90萬套,將在軌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沿線集中成片安排以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居住區。
到2010年,北京居住用地總面積約410平方公里,住房總建筑面積達到約4.2億平方米。考慮到住房審批與實際建成形成有效供應的滯后性,“十一五”期間,新增住房建筑面積約1.23億平方米,年均約2500萬平方米;規劃審批居住用地總量約90平方公里,年均約18平方公里。
“在未來四年中,政府將根據開發成本進行核算,確定一定比例的限套型、限房價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各年度限套型、限房價普通商品住房建設規模和具體地塊,在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土地供應年度計劃中確定,區位選擇以新城和邊緣集團為主。”市規劃委負責人介紹說,“今年將在城市的軌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主要公共交通走廊沿線選擇若干地塊,進行限套型、限房價普通商品住房項目建設試點。”
“在這幾年中,將禁止別墅類房地產項目開發,并嚴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商品住房建設。”這位負責人說,“除特定地區外,城鎮集中建設地區原則上不再新規劃一類居住用地;對于已規劃的一類居住用地,應按照新標準進行調整,并鼓勵城鎮集中建設地區內已規劃的一類居住用地調整為二類居住用地,一類居住建筑原則上控制在住房總建設規模的5%以內。”
到2010年,城鎮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30平方米左右,人居環境和群眾居住水平得到顯著改善。
注:一類居住用地是指規劃容積率在1.0以下的住房建設用地。
經濟適用住房實行“內循環”
《北京住房建設規劃(2006年-2010年)》關于經濟適用房的流轉有一句話十分醒目:“探索建立經濟適用住房實行‘內循環’的流轉模式,即經濟適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回購。”
按照分類型、多層次的住房保障機制,本市正在針對不同收入家庭,建立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性租賃住房三個層次構成的住房保障體系,“十一五”期間本市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規模為1500萬平方米,約21萬套。
對于這些經濟適用房,政府將進一步嚴格規范管理,界定并嚴格審查經濟適用住房的供應對象,合理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規模,嚴格執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標準。未來四年,經濟適用房的供應模式將發生轉變,由銷售為主過渡到租售并舉,將經濟適用住房的租售比提高到1:4左右;同時探索建立經濟適用住房實行“內循環”的流轉模式,即經濟適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而是由政府回購,從制度上制止違規購買、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切實發揮經濟適用住房的保障作用。
由于針對中低收入家庭,今后經濟適用住房將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總之,經濟適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積將全在90平方米以下。
盡管戶型不大,但經濟適用住房必須經濟適用。市規劃委負責人告訴記者,經濟適用房將按照均勻分布、集配結合、服務便捷、規模適度的原則進行規劃布局。“布局要方便群眾生活就業,提供選擇的多樣性,實現空間上的均勻分布;同時采取集中建設和配套建設相結合的方法,集中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由政府提供專項用地,配套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與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設項目結合配建;集中建設的經濟適用住房,主要分布在城市交通便利、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完善的地區,單個項目應保持合理的開發規模。今明兩年就要在城市公共交通走廊沿線安排集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居住用地,總量約3平方公里。”這位負責人說。
此外,未來四年還要開發租賃型經濟適用房,通過租賃型經濟適用住房、存量住房和公有住房資源的整合,積極探索建立政策性租賃住房體系,用于解決“夾心層”、引進人才、處于婚育階段年輕人等人群的住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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