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近三周的“嚴打”,一些中介公司的“現金收房”行為大大收斂。日前,記者以有房急欲出手的房主身份,暗訪了幾家曾經“現金收房”比較嚴重的中介公司,大多被告知現在已經不再做“現金收房”的業務了。在采訪中記者還了解到,一些中介公司打著openhouse、限時賣房或限時溢價分成等疑似“現金收房”的服務項目,陸續粉墨登場。
現象:“現金收房”出現變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辨別中介公司是否存在現金收房和吃差價的一個簡單的辦法就是——房源是不是由中介公司所控制。理由是中介公司是不希望同時給很多買方看的,因為對于與中介公司來說要是同時多人看會導致房子經常的漲價,而房價漲一萬元,中介公司也僅僅是多了300元左右的居間費用,所以中介公司更希望快速成交,而收購房不一樣,賣高的價格完全由中介公司獲得,所以中介公司會采取openhouse等手段銷售。
結合目前二手房具體交易情況,記者總結了一下,“現金收房”主要有四大變種。
變種1 無差價收房
中介一方會和選擇這一項業務的房主簽訂一份業主必須以一個價格出售的約定合同,即規定,如果在規定時間內賣不出去的話,中介一方會以規定價格付給房主或者是賠付給業主一定的違約金。
說明:此業務的核心是控制房源,是限時賣房的另一種說法。表面上看,房主簽了合同也沒什么損失,但實際上,簽訂合同后,就只能讓這一家經紀公司去出售,如果在別的公司登記或者自己賣出都視為違約,將賠付中介公司一定金額的錢款。所以,無差價現金收房看似正常,但實際上是經紀公司把控資源,抬高房價的手段。
變種2 openhouse
所謂“openhouse”就是中介一方通常會將房主的房本留存,并解釋為,收取房本只是中介能夠給買方客戶提供一個真實有效房屋的證據,方便出售此房,也是保證買方利益的方式之一(因為公司必須保證買賣雙方的利益);同時收取鑰匙也是為了第一時間保證有購買意向的客戶看房,以省去房主的奔波之苦……
另外,中介一方承諾房屋能夠以一個房主較滿意的價格在短時間內快速售出,其報出的房價是經過專業評估師給出的市場指導價格。過高的房價不利于房屋的快速銷售。
說明:這種形式仍然是中介公司以控制房源為核心,因為對于中介公司來說要是同時多人看會導致房子經常的漲價,中介一方所獲得的居間費用遠遠不及因房屋漲價所獲得的利潤。
變種3 限時賣房或溢價分成
中介一方承諾,在規定時間內(一個月或三個月)將房屋出售,但需要與房主簽訂獨家代理協議,規定房屋只能通過此家中介公司出售。同時,如果房屋實際出售價格高于雙方簽訂的價格,中介會把多出的房款,按之前約定的比例進行分成。
說明:這種形式是將“暗吃差價”變為“明吃差價”,由于這個業務看上去比較透明,房主也更愿意接收,所以目前不少中介公司采取這個方式。
變種4 以公司員工名義收購
中介一方默許公司員工與房主私下交易,中介公司并不出面,而是將收購的房產落戶到業務員身上,這樣業務員就可以房主的身份去高價出售此房源,但收房資金由中介公司交付。如果出現問題,也多是以管理不善為由,將具體負責員工轉移到其他門店。
說明:表面上看,中介公司僅有“失察”之責,但實際上,中介公司本身才是真正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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