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8日電 有報道指出:針對經濟適用房這種半商品房屬性的房屋,REICO工作室推出了一項調查,該調查是基于2005年北京、太原、西安三地的數據研究。調查人員稱,高達48%的經濟適用房被用于出租。普通商品房用于出租的比例,僅僅有20.55%。另有數據顯示,北京市昌平區的回龍觀、天通苑兩大經濟適用房社區內,房屋出租率竟已占到全區租賃交易總量的78.8%。
今日出版的《中國青年報》載文指出,政府原本出于解決低收入人群住房難而出臺的經濟適用房,或“為解決低收入人群住房難”而建設的經濟適用房,究竟便宜了誰?如此之高的經濟適用房出租率說明了什么?
48%的經濟適用房出租率所告訴我們的是這樣的現實:
1.富裕的有產者、擁有住房的多房戶,買走了超過一半的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成為中國富裕的有產者謀利的工具。而且,REICO工作室的入戶調查數據,也支持這一推斷。此種南轅北轍的結果,是建設經濟適用房的初衷嗎?
2.中國現行的經濟適用房政策并不成功,應當緊急剎車,另起爐灶,改弦更張。近半數經濟適用房用于出租,只會加劇社會的不公平。
2006年10月,針對“經濟適用房五年后方可上市”的規定,建設部為了防止有人以經濟適用房謀利,計劃出臺“租售并舉、以租為主”,以及“政府回購”等政策調整,但有消息說,此項政策因遭到大多數接受調查的人的反對,而暫時擱淺。
文章指出,可以肯定,如果調整的對象是經濟適用房的占有戶,他們當然會反對。作為經濟適用房政策的既得利益者,他們不贊成政策的調整是情理之中的事。經濟適用房政策的調查,更應該聽聽那些買不到經濟適用房的人的意見,聽聽廣大市民的意見。不管是政府回購,還是“以租代售”,政策的獲益人都應該是大多數,而非少數既得利益者。
一邊是一房難求,一邊是近半數的房屋被出租,本該惠及中低收入者的經濟適用房政策,確實需要糾偏了。 (魏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