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面積最大可達多少?一則《公告》顯示:濟南一處山東省直機關經濟適用房中,單戶最大面積近300平方米。
建在“富人區”
11日,濟南當地媒體刊登了一則落款為“山東省直機關住宅建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住建公司”)的《公告》:“陽光舜城五地塊8棟小高層住宅(即欣欣嘉園、翠微居),系省直機關經濟適用房,該住宅已于2000年全部銷售給省直機關職工,任何單位無權銷售該住宅。”
住建公司在山東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基建處和省直機關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基礎上組建、掛靠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省直機關職工住房建設。
《第一財經日報》在陽光舜城發現,這8棟“省直機關經濟適用房”面積都在160平方米以上,最大面積近300平方米。住建公司相關人士稱,這8棟小高層住宅是省直機關房改房。
2000年開始建設的陽光舜城位于濟南市三大名勝風景區的千佛山風景區南部。該地區因為風景秀美,所建住宅普遍檔次較高,在濟南被稱為“富人區”。
陽光舜城開發商是山東三聯集團。該公司銷售人士稱,這8棟小高層住宅本是為山東省直機關建設的經濟適用房,一共288戶,面積在160~295平方米之間。
銷售人士說,因為遲遲得不到山東省直機關方面的付款,所以決定對外公開發售。這8棟小高層住宅的價格是每平方米4290元到6000元。
這片住宅當初是以“支持省直機關房改”的名義開發建設的,約定的價格均價是1900元每平方米。銷售對象為“符合房改條件的省直機關職工”。
在《公告》發出后,三聯集團已經停止該處住宅的對外銷售。
山東省政府:嚴控建房標準
按照山東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1999年下發的有關文件,“廳局級干部購買住房時,每戶只允許享受一次優惠政策購買規定標準面積120平方米之內的住房。兩套以上住房的,其中有一套已達到120平方米標準面積的,其余住房必須清退;每套住房雖然都達不到120平方米,但總面積超過150平方米的,必須進行調整或清退。”
在今年上半年發布的《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在濟省直機關住房制度的通知》中,表示將加快省直經濟適用住房統一建設,并要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濟適用住房應納入所在城市建設投資計劃,嚴格控制建房標準和供應對象。
將于明年1月施行的《山東省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中對經濟適用住房的定義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建設標準、銷售與租賃價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定向供應的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商品房。
該辦法同時要求:經濟適用住房應當控制在中小套型范圍內,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5平方米),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5平方米)。
記者了解到,目前濟南市尚未有一處經濟適用房推向市場,原來被譽為濟南市首個經濟適用房項目的“世紀中華城”也于上月以普通住房名義對外發售。而位于濟南東部新規劃行政區和“奧體中心”附近的山東省直機關經濟適用房已經公開招標建設。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作者:石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