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股市火爆,我們又開始經常聽到那句提醒,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其實,這句話也同樣適用于一直都很熱乎的房市,隨著房價的不斷飆升,銀行貸款利率的一再調高,貸款買房的風險也在加大,而法院審理的房貸違約案件也開始不斷增加。
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法官張心陽:“我宣布,宣武法院對某小區幾門幾號的房產,進行強制清空。”
2006年7月份,宣武法院對某小區一套房屋進行強制執行清空,法警在門口說了半天,一直沒有人出來開門,最后他們不得不用撬杠將門打開。
為了避免發生沖突,法官將當事人安頓好之后,才開始對房間的物品逐個進行清理。
據介紹,近三年來,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受理的住房貸款糾紛案件呈大幅上升的趨勢,在這些案件當中,大部分是由于當事人貸款買了房子,之后個人經濟狀況出現問題,不能及時償還貸款,最終導致房子被法院查封。
買房難道只為了還債?
住房貸款糾紛案件數量上升,不僅是北京,現在全國很多城市都出現了這樣的現象,2004年上海銀監局統計,上海的中資銀行房貸的平均不良率只有千分之一左右,但到2006年9月末,上海中資銀行個人房貸的平均不良率已經上升到了千分之八點六,也就是說,兩年多的時間,上海房貸的不良率上升了7倍多,很多當初輕易貸款買房的人,如今嘗到了無錢還貸的苦果。
2007年1月8號一大早,王先生就來到宣武法院執行庭,這是他第四次來到這里,今天,他要面對的不僅有法官,而且還有房子的開發商。
法官:“我們這里是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執行庭,今天通知當事人到庭,主要是因為北京廣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依據北京市宣武區人民法院生效的2006宣民初字第5819號民事判決書,向本院申請執行王歡和孫麗君償還企業欠款的案件。”
根據之前已經生效的判決,被告王先生應該償還原告工商銀行北京宣武支行借款三十四萬多元及相關利息,但是在法律執行過程之中,開發商作為連帶保證責任人,已經替王先生向工商銀行交付了全部欠款,那么按照規定,開發商現在可直接向王先生追償欠款。
法官:“作為被執行人王歡和孫儷君,對于判決書確定的你負有償債權人債務將近40萬元這個法定義務,你什么意見?”
王歡:“沒意見,我確實欠人家錢。”
法官:“你欠錢的話準備怎么償還?”
王歡:“還錢啊。”
法官:“怎么還呢?”
王歡:“那我有錢我肯定還。”
法官:“現在對判決有效的實際的有什么計劃?”
王歡:“一年之內,我上次說了。”
法官:“一年之內可以償還,用什么做保障?”
王歡:“我也沒有抵押物。”
法官:“其他的保證呢?你也沒有職業,那么這一年法院怎么能夠給你這合理的時間呢?”
面對法官的咄咄逼問,王先生顯得很是無奈。
[1] [2] [3]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