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也就是說目前為止你不能足額的履行全部法定義務,是不是現在這種情況,我問你按照現在判決書生效的日期是不是現在履行不了!
王歡:“對,暫時履行不了。”
法官:“由于被執行人孫儷君和王歡不能按照法院判決的通知,履行判決書確定的法律義務,那么按照中華國家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了對孫儷君王歡采取強制執行的民事裁定書,有關裁定書書記員進行送達!
王先生拿著裁定書看了半天,最后還是在送達書上簽了字。
被法院宣布強制執行的那套房子,位于北京市豐臺區西羅園濱河路,王先生在2001年時買的,當時房價還不是很貴,才五千一百多一平米,房子他只看了兩次,就把合同簽了。
王歡:“主要是看中了地理位置,離我媽比較近!
在2001的時候,北京的房價剛剛開始大幅上漲,各家銀行都在積極拓展住房貸款業務,盡管王先生沒有固定收入,他還是很輕易地辦理了貸款。
那時候王先生手頭的錢還不是寬裕,所以他在工商銀行宣武支行辦理了39萬住房貸款,貸款期限為20年,平均每個月還款兩千塊四百多塊,王先生做過很多生意,每個月兩千多塊錢的月供對于他來說,根本不算什么。
王歡:“裝修我也搞過、娛樂我也搞過,干個體、服裝我也干過,什么都干過。”
但是王先生沒想到的是,在2004年下半年的時候,他的生意突然出現了危機。
王歡:“當時怎么說呢?在這兒有一個項目,這個項目把錢基本上都投入了,可是開發商,他沒錢,把這個項目賣了,賣了以后我前期投入,請客這些瑣碎的事情把錢基本上花的差不多了,花了不少!
利息也能“害死”人
王先生生意上出了麻煩,手頭緊了,還不起貸款,其實,王先生2001年買房子的時候,經濟狀況還不錯,本來有能力把全部房款一次付清,但當時他看到別人都是通過貸款買的房子,于是也隨了大流,萬萬沒想到,幾年后會出現這樣的窘境。
錢投了進去,工程卻沒有拿下來,王先生一下子就陷入了經濟危機,銀行的貸款也不能按時去還了。
王歡:“后來有那么三四個月,有一次兩次,三四個月就沒有還,我就一下湊齊,一下湊齊了兩次整個還,有那么兩次,然后后來就不行了!
從2004年10月起,王先生的房貸就一直沒有還,直到現在,他甚至連每月二百多塊錢的物業費都交不上。
王歡:“我們家沒有門鏡,就像這種門似的,一敲門我們家里誰都害怕,連我兒子也害怕,別出聲!
按照貸款協議的規定,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者累計六個月不還款,銀行就可以上訴法院,要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要借款人把所有借款一次性還清,但是對于這類案件,銀行則是盡可能不起訴,因為這樣做成本太高,但是不斷地打過來的催款電話,也讓王先生感覺到了巨大的壓力。
王歡:“那時候壓力特別大,因為我沒有欠過人錢,這是第一次,就沒想到利息這么高,本錢,說白了就是自己的房款沒多少錢,就是這個利息非常的大!
王先生之前很少注意過每月的還款利息到底是多少,如今在家沒事找出還款單,仔細一看,結果令他大吃一驚。
王先生:“我每個月還兩千多塊錢,本錢只有八百多,剩下全是利息!
在多次催交都無效之后,銀行只有將王先生起訴至法院,法院很快就做出了判決,要求王先生償還銀行貸款本金,一共34萬多元及利息,讓王先生感到難以理解的是,他每個月的利息一下子漲到了將近四千元錢。
法官:“按照民訴法的規定作為當事人不能履行法定的義務的話,需要支付延遲履行債務利息,這個債務利息是比照銀行最高貸款利息雙倍執行。”
本來王先生每個月兩千元錢的貸款都還不上,現在又多出來這么多的本金及利息,這讓他感到很是無奈。
王歡:“我說你打死我我也不可能再貸了,利息太厲害了,真太厲害了。”
房貸引起的家庭危機
本來每個月兩千多的房貸還款,王先生就已經吃不消了,法院判了之后,每個月利息又漲到四千多,更讓他喘不過氣來,屋漏偏逢連夜雨,就在王先生為了房貸焦頭爛額的當口,家中又出了變故,滾雪球式的房貸徹底改變了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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