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先買一個小戶型做一個過渡,等經濟實力強些的時候再換一個面積大些的,還是一步到位買一個大戶型呢?”這幾天計劃購房的李先生很猶豫。猶豫的原因,是他最近聽說,住房超過一定的面積,國家將對房屋的持有者征稅。
與李先生的猶豫相比,鐘女士遇到的則是煩惱。她名下有兩套房產,一套自住,一套出租。“如果開征保有稅,就意味著房屋的投資回報率降低了。提高租金,恐怕租客承受不了;如果不提高,就只能降低自己的投資回報。”
日前,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有關部門已經向高層建議,加快推進物業稅改革試點工作,從今年起,在部分地區對高檔住房、大戶型住房開展征收物業稅實轉試點,適當擴大物業稅模擬評稅試點的范圍。同時,為避免政策調整引起大的變動,起步階段征稅門檻可以定得高一點,稅率定得低一點。
種種跡象顯示,一直停留在“想法”階段的物業稅征收似乎有望在今年破題。李先生的猶豫和鐘女士的煩惱,都是因為物業稅的開征漸行漸近。但破題的關鍵,不僅在于技術層面的解決,還在于一些地方利益的阻礙能否破除。
“個人利益難以打破”成為擱淺主因
2003年10月,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征統一規范的物業稅,相應取消有關收費。”由此,物業稅一詞進入百姓視線。但隨后圍繞對物業稅的質疑和討論,物業稅的征收一直停留在“想法”階段,難以實施。
自2006年初開始,北京、深圳、南京、重慶等6個城市和地區對物業稅征收進行試點,但試點仍處于“空轉”階段。所謂“空轉”是指沒有實際收稅,但一切工作步驟都和真正收稅一樣,財稅部門、房管部門以及土地管理部門等單位共同參與,要統計物業數量,做測算、評估,作報表,做稅收統計等。作為“空轉”試點城市,雖然前期已經做了大量調研和試點工作,但是由于物業稅開征爭議比較大,所牽涉的工作和部門比較多,物業稅的推行有相當大的難度。
以北京為例,北京雖然較早開始物業稅“空轉”試點,但是由于開征物業稅有大量的工作,比如首先要解決的是房地產的亂收費問題,取消相關收費,牽涉的部門也很多,諸多協調工作尚需假以時日。
“一是技術層面上的難度,二是個人利益難以打破。”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柴強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這樣總結物業稅一直難以實施的原因。
在他看來,物業稅應該是按照價值來征收,“這是比較科學的方法,國外一直是這樣的,但在國內,價值怎么來確定有一定的難度。按價值來征收比按面積、按等級征收要科學,但也更復雜,操作的難度也就更大一些。另外,征收物業稅對一些人的利益觸動比較大,那些有權勢住大房子的人對物業稅的抵觸也造成了一定的阻礙。”
中國城市經濟學會副會長劉維新也有同樣的感觸:“現如今,對于開征物業稅是‘兩頭熱,中間冷’,即中央態度積極、民眾熱烈擁護,而一些地方政府‘極力反對’。一些地方政府官員,出于個人利益的考慮,根本就不想推進。”
另外,目前我國最大的不動產評估主管機構主要包括建設部、國土資源部、國資委等三大政府部門。由于沒有統一的規章可循,使得三大部門對同一個不動產進行評估時,會得出三個不同的結果,根據哪個結果納稅便成為難題。沒有統一的評估標準也制約了物業稅的推進。
從“空轉”到“實轉”難點多
去年年底,建設部副部長劉志峰首次向媒體透露,“建設部正與國稅總局、財政部等部門一起,研究收取住房保有環節稅種,以增加持有大戶型的成本,鼓勵中小戶型消費”。
隨后在今年1月底的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建設部部長汪光燾表示,將通過有區別的稅收政策引導住宅“合理消費”,防止“貪大求闊”現象出現。建設部將“配合做好物業稅等試點工作”。
1月25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2007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指出,今年要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其中就包括“研究物業稅方案,繼續進行房地產模擬評稅試點”。
一時間,物業稅再次成為房地產行業關注的焦點。2007年,物業稅能否真正啟征呢?
“就我目前的了解,稅務部門、財政部門對征收物業稅做了大量的工作,如稅務部門做了一些方案,進行了一些試點以及相關人員培訓。從某種意義上說,開征物業稅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畢竟已做了長時間的準備。”柴強秘書長對《中國經濟周刊》說。
不過他也承認,住房普查于1985年搞過一次,以后就沒有搞了,全社會有多少房產,房產的權屬,一個家庭擁有的數量,都還不很清楚。這就對給征收物業稅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但如果依靠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房地產估價隊伍,這個困難可以較好地得到解決。目前我國房地產估價隊伍建設有很大進展,從1993年開始實施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至目前已有3.5萬人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近3萬人注冊執業,從業人員超過25萬人,估價機構4000多家。”柴強說。
日前,記者從相關渠道了解到,有關部門已經向高層建議,加快推進物業稅改革試點工作,從今年起,在部分地區對高檔住房、大戶型住房開展征收物業稅實轉試點,適當擴大物業稅模擬評稅試點的范圍。同時,為避免政策調整引起大的變動,起步階段征稅門檻可以定得高一點,稅率定得低一點。
“同時,為平衡稅負,在非物業稅試點地區,取消對個人擁有的非經營性房產免征房產稅的政策。以完善有區別的住房稅收政策,加大引導合理住房消費力度。”相關部門一位內部人士透露。
怎么征收?按面積還是按價值?
雖然坊間流傳物業稅征收范圍可能為120平方米以上房產,但這一說法并沒有得到有關官方人士的證實。財政部有關人士曾向媒體透露,稅基、稅率、稅賦的調整,以及具體征管模式的運作,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進行磨合。
記者了解到,在日本,政府制定了相當完善的稅收調節政策,在住房持有環節征收不動產稅,以調節住房占有的優劣和大小,物業稅每年征收,稅基按評估值的80%計征,稅率為1%。
在去年建設部做的有關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產市場專題調研中,曾專門做了“合理引導住宅建設和消費課題報告”,建議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合理消費的經濟政策,通過稅收、價格、信貸等經濟杠桿,鼓勵購買小套型、功能良好的經濟適用住宅。遠期在持有環節也進行相應的調節(增設物業稅),使消費自覺趨于合理,并提出符合“90平米以下”和“第一套自住房”條件的,免征收物業稅。
盡管目前開征物業稅的條件看來已經基本成熟,但其仍然正處于設計的過程之中,具體如何征收,尚需進一步研究。
“從理論上講,不外乎三種方式:一種是規定每個家庭免多少面積,超出的部分才征稅;另一種是按照一個人頭免多少面積,超出的部分才征稅;第三種是按照大戶型來征稅,超過一定面積的戶型才征稅。”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柴強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
在柴強看來,出臺物業稅,就是把過去按照面積、等級來征稅,改為按照價值來征稅,例如,一個人如果擁有3套小面積住宅,那么稅務部門將會根據他累加的房產價值作為計稅額,而不管其是否面積大小。這就避免了一些人購買多套小戶型,一樣可以逃稅的弊端。
其實,早在兩年前,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要負責撰寫的《中國房地產稅收政策研究》,也認為房地產保有稅要按評估值征稅,使多占財產的人多納稅,這符合稅收的縱向公平原則。同時,隨著房地產價值的上下浮動,評估值也會相應調整,這也體現了橫向公平的原則。
“最大的難題還在于,這么多年,我國稅收的收入功能突出一些,而作為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不明顯,房地產方面的許多稅就是這樣,比如土地增值稅,以前就是采取按照營業額預征的做法,作用沒有得到很好的發揮,變相成為了一種營業稅。”柴強秘書長對《中國經濟周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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