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寧路138弄很多居民看來,小區內14號業主行為極其不可思議——2006年該戶業主拆掉了一套2層樓高的別墅,地空置了3年后,又突然在原址重建別墅(目前尚在建造中)。“房子怎能說建就建,說拆就拆?”因懷疑自家房屋開裂跟鄰居拆房建房有關,鄰居15號別墅業主陳必根將14號業主告上了普陀法院,索賠房屋的裝修費等總計56萬元。
記者昨日了解到,此案普陀法院已經開庭審理。陳軼珺
【原告】
拆房建房怎能如此自由
中寧路138弄別墅小區,梧桐樹枝繁葉茂。
與別家的白墻紅瓦不同,小區內有幢在建的別墅特別扎眼——房屋主體搭滿腳手架,房子已經封頂,邊上還堆放著鋼筋和水泥、黃沙。盡管新建樓未完工,但從框架上看,與隔壁的別墅有些許區別。
陳必根告訴記者,14號業主拆除別墅前,已搬離此地兩年多了,房子一直空關著。2006年7月,14號的主人突然回來,找到了幾家鄰居,說家里的房子要裝修,希望鄰居能幫忙簽個字,陳必根當場拒絕了。沒想到,拆房行動隨后便開始了。
“我當時也納悶,小區造好的商品房哪有說拆就拆了?又不是在鄉下自留地上建房。”陳必根說,“還沒等我回過神來,14號業主又開始在宅基地周圍挖地打樁了。此后不久,我家剛剛裝修完半年的別墅靠近這一端的墻壁開始開裂。”在陳必根的帶領下,記者爬到了他家別墅的閣樓,發現支撐房頂的房梁下面出現了半米長的裂紋,北面墻壁表面也有脫落。
陳必根認為這與14號業主拆房打樁有關,他開始向有關部門反映此事。陳必根說:“在多方干涉下,14號業主終于肯出面,并向鄰居發了一份情況說明。”隨后,陳必根給記者提供了這份“關于中寧路138弄14號獨立住宅拆除重建相關情況的說明”。其中,記者看到了14號業主的保證,“建造(指重建)范圍嚴格控制在本人原用地范圍內,新建成后的建筑高度等均與原數據保持不變”。但記者注意到,在說明中,該業主卻提出要“在14號用地范圍內建地下室,基坑挖土深度為3米左右”。
“我們的別墅是最普通的磚瓦結構,經不起如此‘折騰’,我一看到保證書上說要建地下室,就擔心我家的房子。”陳必根開始跟14號業主“頂上了”。終于建房計劃在他和小區一些鄰居的干預下中止了。14號的宅地也逐漸變成了一個小水塘,蚊蠅滋生。
在歇擱了近3年后,今年5月一場風波又降臨在陳必根與14號業主之間。“有一天,施工隊突然開進了小區,堂而皇之地大興土木。從5月開始敲敲打打到現在,一幢3層樓高的別墅幾乎成型。”陳必根說。
就這樣陳必根又開始了他的維權路。“拆房、建房都是要通過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怎能想拆就拆,想建就建。”除了繼續向有關部門反映,陳必根一紙訴狀將14號業主告上了普陀法院,要求他停止侵權,并賠償他裝修費、誤工費等各項損失56.2萬。
“我從沒想過阻止他建房。”陳必根強調說,自己不是惡人。“我只是希望重建之前必須對我家的別墅進行質量檢測,并對出現裂縫和滲水的地方進行整修。我的要求并不高,只是希望能踏踏實實地住在自己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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