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我們接下來再回顧一下剛才在短片里面放的那段鄭州市的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說的話,當遇到這種局面的時候,有沒有辦法去管,我們再聽一聽他說的話。
鄭州市經濟適用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員:
經濟適用房出租沒有明確的界定誰去管這個事兒,它這個事兒出了以后誰都說沒責任,誰都有責任。
主持人:
我不知道您怎么看,他這是說的托詞還是說他真的沒辦法?
季如進:
應該說他這句話有一定的道理,但不是全部有道理,如果說沒有誰去管,七部委2007年的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辦法里第五條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和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工作。”也就是說這個責任險給了政府的相關部門。為什么它還有一定道理呢?就是現在要想管好經濟適用住房,包括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要有管理機構,要有管理人員,要有管理辦法,尤其是處罰辦法,這些東西現在還有所欠缺。第五條后面還有“國土、工商等各個部門要共同做好相關工作。”這個相關工作,各地細則上都比較少。所以剛才工作人員講的,我說有一定道理,但是又沒有道理,應該是怎么完善它,真正的管好經濟適用住房是一個系統工程,我們現有的一些管理辦法包括機構、人員可能都不足。
主持人:
有沒有可借鑒的經驗,比如說國外的一些地方,或者說一些地區,有沒有?
季如進:
這些年應該說經濟適用住房出發點、宗旨是不應該懷疑的,但是制度制訂以后的各項細節的政策還有討論的余地。就是我們把這個政策,就像一開始節目所說的,老百姓既要實用又要經濟,要考慮,所以有的地方要創造一種模式。
主持人:
剛才您說管理人員說得又有道理又沒道理,但是我們剛才短片里面又說到,反正你不告訴別人,咱們倆私下交易就行,雖然是不符合法律的。法律不允許,但是私下交易,我們又沒法去管,這種現象要下去的話會是什么樣?
季如進:
我說它沒有道理,管理辦法告訴了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應該由哪個部門來負責,這個部門要想辦法去管好,缺管理辦法細則我們制訂細則,我們探討,人員不夠我們該打報告,該增加人員,完善機構,尤其是處罰辦法。
主持人:
是因為缺人所以沒法管嗎?
季如進:
不能完全這樣說,但是人也是一個因素,比方說香港地區,可能600多萬人口,但是他們在管保障性住房的相關的公務員性質的人員八千到一萬人。
主持人:
那就是600:1的數字。
季如進:
差不多,可能是他們龐大的公務員隊伍之一,我們就算北京一共才多少人,所以這里面首先是管理辦法的問題,細則,還有管理人員的問題。還有一個誠信的問題,社會的誠信要求每一個人去做,政府這么大的利好政策,因為經濟適用住房的利益太大,所以導致了很多人削尖腦袋想去,包括一些政府工作人員,冒著違法的風險。
主持人:
現在我們面對的局面,就是它利益空間大,但是監管的人手又特別地少。
季如進:
辦法也還有。
主持人:
有沒有其他的監管方式?
季如進:
我覺得要從經濟適用住房的政策的設計去探討有沒有新的路子,比如用共有產權的模式,能不能探討。因為它利益是這樣,一下子得到的利益馬上可以兌現,一下子轉賣就是兌現了,出租就是分期兌現,所以我們要想把政府本來是拿出了很大的財政,來支持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我們只解決你住房困難,并不能讓你得到更多的好處。
主持人:
剛才季先生說的是他的觀點,接下來我們不妨再引進另外一位房地產專家的觀點,他是來自清華大學的蔡繼明先生。蔡先生一直有一個觀點,他就是不主張進行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
蔡先生,我們演播室剛才一直在探討經濟適用房租售會帶來的問題,您覺得呢?
蔡繼明(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
我覺得目前出現的一連串的這些問題,特別是經濟適用房用于出租,根本上來說還是經濟適用房的制度造成的。比方說,一部分人買了經濟適用房,但是它本身并不是特別符合經濟適用房的購買者的條件,所以它買了以后,根本就不住,馬上轉手就租出去了,這顯然是制度在執行過程當中沒有嚴把關口。
第二種,他買了經濟適用房,但是在他后來的收入水平發生了變化,他也想把這個房子再租出去,另外再買房,你原有的制度就沒有規定,在購買經濟適用房未滿五年的情況下,這個房子該怎么退出。
第三種,他可能把這個房子出租出去,然后他換另一個地方,用較低的價格來購買一個條件較差的房子,這是他本人雖然一次享受到了政府給他的優惠,但是他愿意自覺自愿地把自己的住房消費壓到一個較低的水平,同時他用此得到的收入去滿足其他方面的需要,這也是實物性的財政補貼的住房分配,它本身存在的弊端。
主持人:
蔡先生,您無非把它劃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合法的,一種是非法的,就是這種理由上。如果是不管它有實際需要,還是說就是為了牟利,這種情況又沒有人去很好地監管,或者人手不夠,它帶來的后果會是什么,會對我們整個國家的經濟適用房整個政策的推進會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蔡繼明:
當然這種制度本身在我看來它就不合理,由于存在著這些原因,就更加引起人們對這種制度的批評,也許政府原來的初衷是為了解決一部分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問題,由于出現了不正常的這些現象,會遭到社會上越來越多的人對這種制度的懷疑和批評。
主持人:
好的,謝謝蔡先生。
您怎么看剛才蔡先生的這種說法?
季如進:
蔡先生講的那些問題我都同意,我剛才說,它制度宗旨和方向是對的,但是具體政策,包括準入,包括退出,包括監管,包括怎么取得多少產權,這個政策的設計應該探討新的思路。
主持人:
您覺得這是一個過渡,但是過渡期多長有必要在實踐中去考察。
季如進:
應該說否掉經濟適用房我個人不太贊成,但是我們經濟適用住房采取一些新的思路去改變它、完善它,尤其是完善它。因為未來,我個人覺得經濟適用住房會超過廉租房或者商品房。
主持人:
經濟適用房這種東西應該說是一個好的政策,政策的出發點非常好,它是為了滿足那些低收入,或者需要的人,但是買不起的人的一種需求,但是這個政策從實施之日開始就充滿了爭議,我們不妨回顧一下。
(播放短片)
解說:
18年,這是我國經濟適用房政策從開始實施到現在所走過的時間,經濟適用房的發展又經歷了怎樣的歷程呢?
早在1991年6月份,國務院就在《關于繼續積極穩妥的進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大力發展經濟適用的商品房,優先解決無房戶和住房困難戶的住房問題。1997、1998年是房改的關鍵時期,也是房地產產業的起步時期,當時的商品房價格同以工薪階層為主的中低收入者的經濟承受能力差距甚大。國家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和起動市場消費,在這個時候,適時推出了經濟適用房政策,用于解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從1998年經濟適用房開始興建以后,全國各地的經濟適用房在短短幾年內如雨后春筍般快速發展,房價的相對低廉逐漸成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重要選擇,無論開工面積和項目數量都在成倍增加,經濟適用房迎來高速發展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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