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華平(新快報記者):您好主持人。
主持人:您好。我們現在正在討論廣州的這個違規的這4戶家庭,那么我們想知道,目前你們得到的最新消息是什么?這個事情的進展是什么?或者這4個人的身份是怎樣的?你了解到的情況怎樣?
王華平(新快報記者):從剛才的新聞發布會上通報的情況后,和我們之前記者調查了解到的情況是一致的,那么這4戶家庭,基本上就是,到目前為止確定這4戶家庭之前所申報的材料,都是符合經濟適用房的這個要求的。那么這4個家庭現在處理的結果,都是已經,廣州市房管局已經是很明確了,就是退還注銷了房產證,然后另外一個,有一個廉租房的那個住戶,是已經勒令他在最短的時間內退出那個廉租房,并且對他們所有的住戶的違法守則,違法租房守則進行沒收,而且5年之內不能再享受任何政府那個保障住房的一些優惠,一些政策。
主持人:好,謝謝,這就是今天我們從這個新聞發布會得到的一個最新的一個消息。那么對于這個事件很多朋友也是非常的關注,現在我們來看幾位朋友他們的看法。
天津的一位朋友,他就認為,“經濟適用房以及廉租房是政府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保障及關懷,以欺騙的手段獲得并且出租、出售,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嚴懲,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但是現在這種人太多了,不殺殺他們的邪氣,不足以平民憤。廣州市的做法是值得宣揚并且在全國推廣的。”
另外一位朋友,他認為是“大得民心之舉,各地的情況都一樣,但誰也沒管,發了號就完事,老百姓的意見很大。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現在沒有人講認真。”
當然有的朋友是拍手稱快,但是也有一些不同的觀點,比如說這位朋友他就認為,“該住戶如果說是經濟確實是困難,但是為了增加收入,把自己所購的經適房出售了,然后自己去買更便宜的房子,或許這個房子在郊區,或者怎么樣,通過這樣的方式,通過房價的差價達到增加收入。如果是這種情況,可否可以對別人寬容一些呢!?”當然每個人從不同角度來解析這個問題。
那我們也知道,我們國家的經濟適用房或者說是廉租房從開發到建設,從申請到購買,那么從出租到轉讓,在整個這些環節當中都有一些漏洞可鉆,我們今天就整體地把這個經濟適用房現象的這個市場比較混亂的一些現象,就整體地集中的梳理了一下,我們現在一起來了解一下。
有關部門不查,中介不怕,房客不擔心,經適房出租為何管不住?國家明令禁止出租經濟適用房。
但是在8月初,就有記者發現,在北京天通苑、回龍觀等經適房集中地,多家房產中介承攬出租經濟適用住房的業務,一套靠近地鐵130平米的房子,月租要3500元,北京市建委表示,將對已取得限價房和經濟適用住房購房資格的9.1萬戶家庭,重新審核購房資格。
早在2007年9月,北京就頒布了《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只能自住,不能出租、出借或者從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動,但是對于違規出租經適房的行為,沒有相關的處罰規定。
2005年9月,河南鄭州市政府出臺規定,經濟適用房不得出租,否則處以1千元以上,3千元以下的罰款,此前有媒體發現,違規出租經適房的生意很紅火,3千元罰款,不過是房主三個月的房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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