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萬盛區文廣新局退休職工王新聲,為每月領取79元租房補貼,被該區房管所要求每月親自到萬盛領錢,為此,他需花80多元車費一事,政府有關部門當天紛紛介入調查。
萬盛區房管局局長殷成貴稱,該局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親自介入調查,并與王新聲老人進行了溝通,其反映情況屬實。該局經過研究,形成初步處理意見:1.王新聲于2007年6月5日與萬盛區房管所簽訂的拆遷協議有效,繼續執行,補貼方式由原來的“親自上門”領取,改為王新聲本人到銀行辦張卡,房管所每月將79元補貼匯在他的卡上。另外,今年所欠的9個月補貼,現在一次性付清;2.王新聲本人因為此事,曾三次乘車到萬盛。為此,該局將補貼他車費共計240多元;3.房管所繼續為他尋找房源,直至將他安置為止。
對于該處理意見,王新聲老人表示不是“很滿意”。他稱,該處理意見其他方面都很好,就是在給他安置房上有點“軟打整”——沒有具體時間,“萬一他們一直拖起,我怎么辦?每月僅給我79元補貼,大家都曉得79元根本租不到房子,我也不可能一輩子寄人籬下。”
“再有,我還有點隱憂:這次是在輿論的監督下,他們才答應給我解決的,但沒說死,會不會以后再找我的麻煩?”他說。
網友聲音:
嚴查相關責任人
在眾多的網友聲音中,有以下幾個主要觀點:
觀點一:“執政為民、服務發展”不是一句空口白話,官員要將它深入骨髓。如此折騰一個老人,于心何忍?如果是你家的老人也遭遇這種情況,你又作何感想?我不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只說作為一個人的起碼要求。因此,強烈要求上級部門,嚴懲責任人,讓他先學學怎么做人,并切實有效解決此事。
觀點二:僅79元/月的補貼,竟被拖延了整整9個月,這是房管所個別人的“不作為”,必須站出出來,向老人公開道歉,并承擔自己“失職”之責。
觀點三:個別官員遇到事情,總說是“集體決定的”,因為他們清楚“法不責眾”。但我認為:“集體決定”不是擋箭牌,如果確實是“集體”決定,那做出錯誤決定的“集體”就應該全部追責,且處罰從重,因為這個“集體”中沒有一個負責、正直的人,或者說正直、負責的人占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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