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國土房管局發布了8月天津房地產交易情況,并明確此后重點工作,其中特別提出將強化執法檢查力度,對于取得銷售許可故意“捂盤惜售”的開發企業要限期整改,并在媒體曝光,拒不改進的關閉其商品房銷售網暫停其銷售;對已達到上市條件不申請辦理銷售許可手續的,采取約談方式進行督促引導。事實上,關于“捂盤惜售”的界定一直是個難題。昨日,天津房地產業內人士特向天津網-城市快報揭露開發商“捂盤惜售”內幕,披露行業潛規則。
抬高房價是捂盤目的
所謂“捂盤惜售”,從字面上理解是“不舍得將樓盤拿出來銷售”。開發商將自己的“商品”囤起來不賣,就是為了抬高房價。
業內人士表示,開發商捂盤的根本目的是獲得更高的利潤。“這種現象只會出現在房價看漲之時。比如年初每平方米幾千元的房子,現在已上萬元了,開發商只要能準確預測到這種情況,年初時捂盤,現在再拿出來銷售,賣一套房就相當于年初賣一套半。如果大部分項目都有捂盤行為,就會減少市場供應,對房價升高也有促進作用。”該人士說,“就天津項目而言,捂盤惜售多出現在市內六區特別是中心城區優質項目,環城四區項目捂盤現象較少。”
開發商墊定金“購房”
開發商捂盤的方法一直是購房人關注的焦點,該業內人士透露,很多購房人都知道開發商會先銷售房型、朝向、樓層不好,性價比較低的房源,其實這就是捂盤惜售最常見也最有效的方式。“這種方式叫做銷售控制,開盤時組織銷售員開會,比如開盤500套,只拿出300套來賣,剩下200套想辦法留下來。如果故意拉高開盤價,不給優惠還可以人為造成賣不出去的假象,剩下的房子會更多。”該人士說,“留下這些房子的方法很簡單,先期做一批意向購房合同就行了。有的開發商墊付定金,等房價處于高位時就說‘購房者’退房了,這也是為什么很多項目一開盤就被插上售罄小紅旗的原因。這種方式最安全,八成捂盤開發商都這么干。”
據了解,天津對于簽署新建商品房銷售合同后赴房管局辦理產權登記的時間有一定限制,但是多數開發商賣房過程中會與購房人先行簽訂一個意向購房合同,針對此類合同天津沒有相應監管規定,開發商可以制造部分假意向合同囤房,待房價升高再與自己辦理退房。此外,根據有關規定,開發商也可以在一定比例內留房,這已成為行業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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