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小產權房的爭議,當然涉及到法律政策的明確規定,以及一些模糊地帶。國土資源部已經明確,小產權房實質是違法建筑無產權。而現在之所以還議論紛紛,最大的焦點還是利益問題。
●面對小產權房大量存在的既成事實,要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要求,認真研究,分類解決。因為各個地方的小產權房有不同的情況,很難找出一條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解決辦法。
●主持人:封壽炎(本報見習記者)
●嘉 賓:尹伯成(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封壽炎:近來,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加之外來人口的增多,城鄉接合部農村宅基地上的樓房吸引了越來越多人購買。這些房子因沒有房產證而被稱為“小產權房”,雖然價格低廉,但其買賣有著難以規避的法律風險。最近,一些地方開始強制拆除,更是再次受到輿論關注。那么,各方爭議最大的焦點在哪里?
尹伯成:對于小產權房的爭議,當然涉及到法律政策的明確規定,以及一些模糊地帶。國土資源部已經明確,小產權房實質是違法建筑無產權,它不僅違反土地管理法律,違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也是違反相關政策的。而現在之所以還議論紛紛,我認為最大的焦點還是利益問題。從鄉鎮政府這一層面看,如果小產權房合法化,那么他們開發小產權房就可以取得利益。而因為小產權房的價格只有商品房樓盤售價的1/3左右,如果一旦合法,房價就有可能大跌,這顯然不是開發商所樂見的。至于購房者,面對越來越高的房價,他們中不少人承受不了,當然歡迎小產權房合法化。所以,對于小產權房,社會上有人主張合法化,有人主張堅決取締,其實落腳點還是利益問題。
封壽炎:盡管爭論可能都與利益問題有關,但各方的主張應該也都有其根據和邏輯。從國家層面來說,國土資源部一再重申小產權房不受法律保護,明令禁止開發和交易。除了依據相關法律之外,您認為這種主張還基于什么樣的考慮?
尹伯成:國土資源部的主張有明確的制度、法律和政策依據,這一點不言而喻。除此之外,可能還基于三方面考慮:一是耕地保護紅線問題。如果小產權房合法化,允許鄉鎮政府和農民開發的話,那么“18億畝”的全國耕地保護紅線可能守不住。二是城市規劃問題。如果允許鄉鎮政府來開發房地產,他們很可能只從自己鄉鎮發展的角度出發,而不會顧及整體的城市規劃,從而造成很多問題。三是國家的財政收入。
現在,國土資源部雖然明令禁止開發交易小產權房,但是也明確表示不會出臺全國統一的政策。因為他們也認識到,不同地方的情況千差萬別,很難用全國統一的政策規定來處理。他們只能明確,小產權房在總體上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但究竟怎么處理,還是留給地方政府一定的操作空間,并不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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